中新网1月7日电 据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报道,日本《每日新闻》报道称,就日澳初步达成的潜艇联合生产计划,日本防卫省2014年1月6日向澳大利亚提议,新型潜艇的船体生产将由两国共同承担。澳方也对此提议也采取“积极的态度”,两国预计于2015年底前达成协议。
澳方自20世纪90年代就计划对现有的潜艇舰队进行升级换代,现有的6艘潜艇已经老化,因此计划从2030年左右起引入12艘新型潜艇,并于 2015年内确定合作对象国。澳方此前对日本自卫队最新型苍龙级潜艇的“可广泛警戒的续航距离”和“航行静音性”非常认可,因此寻求与日本合作。
日方早前设想的是,两国共同开发用于潜艇的特殊钢材和吸波材料技术,日方承担船体的主要组装工作。但是澳方政界的反对派人士和国内相关企业在堪培拉举行抗议,担心这次建造计划会影响本国造船行业发展。因此,双方考虑由日方负责船体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和组装,澳方除生产部分零部件外,还负责部分船体的建造和维护业务。
日本政府去年4月在内阁决议中确定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解除了武器出口限制,但可出口的装备品仅限于“救灾、输送、预警、监视、扫雷”等,日本事实上还不能出口潜艇。此次协议如能达成,这将成为日本首个与他国合作生产潜艇的案例。(中国船舶信息中心 朱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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