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卫星网11月19日发表俄罗斯战略和信息分析中心专家瓦西里·卡申的文章阐述了这份合同对中俄两国的意义。中国还提出了在俄罗斯战机上装备中国制造的雷达电子设备(舱内设备)的问题。这就要求改变飞机结构、一系列的科研和试验设计工作,相应地,对价格也要进行部分修改。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根据现有资料,对有限数量的战机将装备只有中国感兴趣的、多余的117C型发动机的说法完全没有被证实。
总之,苏-35对中国空军是有益补充,购买它们的影响力远远超过所产生的费用。虽然中国目前正在测试两种隐身战机歼-20和歼-31,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空军和舰载航空队的主力并不是它们,而是基于苏-27平台的重型战机——歼-11B、歼-11BS、歼-11D、歼-15、歼-16和它们的各种变形机。
因此,中国以苏-27为基础,找到进一步完善自己重型战机的途径十分重要,而苏-35则为发展该系列战机提供了最大可能性。在同一个航空团内使用这些战机将可以详细研究它们的优缺点以及战斗力。中国人设计的一些特性很可能会在自己的新战机上得以应用。但许多其他的东西,在正常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复制的,例如发动机和电子系统,中国可以从俄罗斯购买组件或组织联合生产以获得这些。
对俄罗斯而言,出口24架战机也是划算的交易。首先,这改善了苏-35计划的盈利能力,也确保了在阿穆尔共青城的企业有长久的工作。与此同时,发生在2014年底的卢布贬值也使出口更加有利可图;其次,像中国这么大和有影响力的国家购买飞机,也有利于它们在其他市场的推广;第三,不排除中方继续购买该型飞机、单独的系统,或者要求生产许可证。重要的是,要记住,大规模向中国供应苏-27战机也是从一批数量为26架的订单开始的,后来根据规模,变成了出口和转让航空技术的巨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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