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0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一周年,特于23日“决定以一级国旗勋章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将军,因为他在朝鲜人民反抗美帝国主义武装侵略的战争中,以卓越的指挥艺术,指挥英雄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给予美国侵略者以歼灭性的打击,给了朝鲜人民军以莫大的帮助”。但是,当彭德怀的军事秘书杨凤安高兴地将这一决定报告给他时,他却当即表示拒绝:“我有什么功劳值得授勋的,我不过在后方作了些具体工作,这个勋章应该授给那些战斗英雄,我哪能比得上他们的功劳大?”面对此情,志愿军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邓华、副司令员洪学智、参谋长解方态度十分明确:这是朝鲜政府的正式决定,彭司令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当之无愧的,请彭司令还是慎重地接受为好。但是,彭德怀还是向中央军委提出不愿接受勋章的意见,中央军委复电命他尊重朝鲜政府的决定。
1951年10月25日晚,朝鲜政府代表团在志愿军司令部驻地大矿洞内,举行了隆重的授勋大会,金奉委员长代表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政府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勋章——一级国旗勋章佩戴在彭德怀的胸前。当时,会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字。7月31日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平壤再次举行授勋典礼,金奉委员长再次将一枚朝鲜最高勋章—一级国旗勋章佩戴在彭德怀的胸前,并宣布授予彭德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的称号。这枚镌刻着辉煌功绩的勋章随彭德怀归国,后来被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收藏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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