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4月17日报道 台媒称,德国一个病患权益促进团体估计,每年有六到七百个德国病患,因为医生把手术中使用的纱布等开刀用品遗忘在他们体内而送命。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4月17日报道,据估计,德国每年大概发生三千起类似的乌龙案例,多数人都幸运的捡回一命,不过多挨一刀。
由医生、医疗业者、医院以及健康保险业者组成的(病患安全行动联盟),在柏林召开的年会上,呼吁强化医疗作业法规,在现行制度下,医院为了成本考量,往往忽视了病患的权益。
【延伸阅读】日媒:日本2014年报告医疗事故3194起 创新高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医疗机能评估机构26日发布消息称,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为3194起,比上年增加145起,是以年为单位开始统计的2005年以来最多的一年。该机构认为数量的增加“是医疗机构报告意识趋于稳固的结果”。
报道称,根据法令有报告义务的日本大学附属医院、国立医院机构的医院等共报告医疗事故2911起,其中死亡事故为225起,占7.7%;可能留下残疾的事故为294起,占10.1%。医疗事故内容较多的有:病人跌倒等疗养照顾事例1119起,治疗和处置相关事例757起等。
无报告义务的参加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事故报告为283起。
该机构把与医疗行为相关的患者死亡、以及必须实施超过最初预计程度处理的情况视作医疗事故,并收集相关信息。截至2014年底,参加的医疗机构共有933个。
(2015-03-26 17:48:17)
【延伸阅读】调查:韩医院多半“隐藏”医疗事故 怕毁损声誉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韩国《亚洲经济》31如报道,近日,韩国国会通过了针对保健医疗机关的《患者安全法》,其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医疗事故的问责追究法案,进一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31日,韩国忠北大学医学系的PSM研究小组公开了针对韩国31名医院院长和373名护士的网络问卷调查结果。根据统计,66%的护士表示医院没有对外公开医疗事故。仅8%的护士对此做出了否定回答。
据统计,当问及不公开医疗事故的理由时,“怕毁损医院声誉”的回答最多,达到91%,其次则是“防止个人医疗信息的泄露”(43%)和“当事人不愿公开”(9%)。
另据调查,最频发的医疗事故主要为摔伤(77%)和感染(61%)。除此之外,还有控制患者时所发生的安全事故(20%)、暴力(15%)、放射性辐射泄露(12%)、有害化学物质泄露12%)等医疗事故。而引发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则为制度因素、人为失误和技术条件等。
研究小组方面表示:“为发展韩国的医疗安全产业,医疗机关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分析。然而,由于大多数医疗事故未被公开,导致医疗机构及外部很难掌握具体情况,不少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相应医疗技术的研发也深受影响。”
(2014-12-31 15:12:13)
【延伸阅读】实习医生会诊酿事故 北京发生首例医生被控医疗事故罪案
陈女士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后,因颈部肿胀疼痛呼救,但来会诊的是一名没有执业医师证的实习医生。陈女士死亡后,曾派实习医生去会诊的副主任医师许某被追究了刑责。检方指控,因许某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陈女士死亡。昨天,许某因涉嫌医疗事故罪在西城法院受审。据悉,这也是北京市首例医生被控医疗事故罪的案件。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事发
患者术后实习医生会诊
据陈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介绍,陈女士曾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2006年被查出肾衰竭后,一直进行透析治疗,病情控制得很好。
2011年6月22日,43岁的陈女士入住人民医院胃肠外科,入院诊断为“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结节,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等。6月24日,陈女士做了甲状旁腺全切除、双侧甲状腺部分切除手术。
6月27日,陈女士从胃肠外科转入肾内科继续治疗。6月29日1时许,陈女士感觉颈部手术部位疼痛,呼叫医务人员。1时20分许,肾内科值班医生向外科发出会诊申请。1时40分许,外科的实习医生张某去会诊。张某说,是他的代教老师许某让他去的。张某看了之后,给病人服用了止痛片。
2时45分,陈女士颈部疼痛加重,3时,张某又来会诊,结果是“建议查B超,必要时施行床旁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
3时45分,陈女士做完颈部B超,在返回病房途中憋气症状加重,开始吸氧,在病房内陈女士突发窒息,意识丧失。在经过一系列紧急处理后,陈女士被推入ICU。
2011年8月14日上午,陈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报案
家属告医生未及时到场
徐先生说,妻子去世后,他咨询了很多专家得知,2011年6月29日,张某在第二次会诊时说要做B超是错误的。如果当时将伤口割开,将血放出,人就会没事。或者做完B超后马上推到外科急救室做手术,也来得及,不该再推回病房。
徐先生说,当天他因照顾生病父母没有在医院陪妻子,而让岳母在医院。据他了解,6月29日凌晨在医院普外科值班的医生是许某。但在会诊过程中,许某没有去,让实习医生张某去的。
直到妻子做完B超被推回病房,出现垂死的状况且场面混乱以后,才出现一个大夫,但他不确定是不是许某。
徐先生随后向西城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查许某的刑事责任。警方当时提出要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他于是申请做了相关鉴定。
2012年8月28日,北京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认定事故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人民医院负主要责任。该份鉴定书中,专家分析意见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如下过失:一是让仅取得医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独自急会诊,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关于会诊制度的有关规定;二是对患者颈部手术区域血肿压迫气管导致的窒息救治不力。上述过失与患者最终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拿到鉴定结论后,徐先生再次向警方报案。2013年12月4日,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许某被西城警方取保候审。>>指控
医生不负责致患者死亡
相关证据显示,当日去给陈女士会诊的张某没有执业医师证,他在事发后的当年9月才获取了执业医师证。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此外,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代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
检方认为,许某作为当天的值班医生,收到会诊邀请后没有亲自前往为患者进行会诊,而是指派了没有执业医师证的实习医生张某独自去会诊,违反了会诊制度。由于许某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应以医疗事故罪追究许某的刑事责任。>>受审
辩称处理急诊分身乏术
昨天,当庭称自己很紧张的许某说话声音很小,不认可指控。许某说,事发当晚他和张某值班。他正在急诊外科会诊时,接到肾内科要求会诊的电话。因当时正在处理急诊,分身无术,他让张某去,并叮嘱张某把现场情况告诉他,由他判断。他还称自己当时不知道张某没有执业医师证,后来才知道的。
许某还说,肾内科第二次要求会诊时,他马上从急诊去了肾内科,张某先到,他后到的。他称当时陈女士还能说话,就是颈部有点肿,于是决定去做B超。“现在看来还是我经验不足。”但徐先生坚持认为,两次会诊许某都没有出现。
法庭上,许某将后来出事归结为自己经验不足和太忙。他说当晚他负责全院所有的会诊,当天急诊很多,“在急诊病人和一个做过手术已经5天的病人中选择,我只能凭经验选择前者”。他称自己对陈女士的死亡很遗憾,但他尽力了,并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还提到,自己工作尽职尽责,看过的病人数千,从来没出过事故。“说我严重不负责任我不认可。”
不过,公诉人称,许某自称当晚在急诊会诊,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医院也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许某急诊的书面医疗文书。对此,许某说自己记不清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链接
什么样的医生属于严重不负责?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8年,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罪中的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014-11-25 09:34:47)
【延伸阅读】港曝严重医疗事故 医生疑“下重药”致病人死亡图:伊利沙伯医院发生严重医疗事件,怀疑医生“落重药”致病人死亡。香港《大公报》资料图片
中新网8月7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伊利沙伯医院发生严重医疗事件,怀疑医生“落重药”致病人死亡。一名50岁心脏功能衰竭的男病人上月底至伊院进行心脏电脑扫描,早前转介记录写明病人应服用较低剂量的减慢心跳药物,但医护人员并未留意,仍让其服用正常剂量药物,导致病人当晚突然昏厥,数日后不治身亡。伊院指对病人离世“感到难过”,并已将个案转交死因裁判官跟进,预计专门小组将在6至8周后完成调查报告。
男病人有长期病患,患糖尿病及血糖过高。上月初他因为气喘及肝脏胀大至油麻地家庭医学中心求诊,7月7日被转介至伊利沙伯医院内科病房。住院期间,医生为他进行心脏超声波检查,发现他的心脏严重扩张,并伴心脏功能衰竭。治疗后患者病情逐渐稳定,于7月12日出院。
应服低剂量减心跳药
7月29日上午,病人按预约回到伊院放射诊断部接受心脏电脑扫描检查。检查前,循例需服用减慢心跳的药物Betaloc,内科医生曾在这名患者的转介记录中写明,他应服用较一般剂量为低的减慢心跳药物。但医护人员让病人服用了恒常剂量的药物,在随后翻查转介记录时才发现内科医生的建议。医护人员在检查期间一直监察病人的血压,检查后病人稍作休息,便由家人陪同,自行离开回家。
当日下午,病人在家突然昏厥,经救护车送至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经过抢救并注射强心针后,情况才稳定下来,被送往深切治疗部继续跟进。深切治疗部及心脏科医生会诊后,决定为病人进行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并立即为他施行冷冻治疗,并使用呼吸机。至7月31日,医生为他放入主动脉气泵以强化心脏情况,但无力回天,病人情况持续转差,于本月4日晚11时许不治辞世。
转交死因裁判官跟进
伊利沙伯医院表示,对病人离世“感到难过”,向病人家属致深切慰问,并将提供他们所需协助。院方又指,个案已转交死因裁判官跟进,医院亦将成立专门小组深入调查,预计6至8周可完成调查报告,届时将呈交医院管理局总办事处。早前院方已透过“早期事故通报系统”将事件通知管理层及医管局总办事处,如有需要将按医管局人力资源政策作出跟进。(记者 张婕舒)
(2014-08-07 1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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