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2月11日 美媒称,联合国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至少70个国家的千百万女孩面临广泛的暴力袭击而无法接受教育,而且这种袭击的发生越来越普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这份报告显示,这些国家中有24个国家的学校和基础设施用于军事目的。
据美国之音电台网站2月11日报道,研究报告对过去20年来世界各地千百万女孩能够受到教育给予肯定,但是也重点指出了女孩受教育现状的严重问题。
联合国数据显示,大约6500万儿童没有上学,尤其是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大洋洲和西亚的儿童。报告列举了2009年到2014年间的许多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呼吁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女孩、家长和老师遭受袭击。
报告中例举的一些袭击事件曾成为新闻头条,事件的残暴程度令人震惊。这些袭击事件包括:2014年12月,塔利班枪杀了巴基斯坦一所军队管理的学校的100多名儿童;2014年4月,尼日利亚博科圣地恐怖组织绑架了近300名学校女生;2012年,巴基斯坦塔利班成员枪击了马拉拉,她后来成为最年轻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妇女人权与性别平等科的负责人维罗尼卡·比尔加(Veronica Birga)说,还有许多令人担忧的袭击女孩事件没有得到报道。比如,她举了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塔利班泼酸和下毒的例子。
她说:“2013年,印度一所基督教学校的许多女孩被绑架和强奸。在索马里,女孩被强制辍学,被迫嫁给青年党激进分子。马里、苏丹、伊拉克、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这些国家通过性暴力等暴力形式强制实施非常严苛的着装规范。”
报告指出,袭击女孩事件不仅仅只发生在冲突国家,还发生在高犯罪率和政治非常动荡的地区,如中美洲的许多国家。
报告说,袭击女孩的人反对女性受教育,认为那会引起社会变化。他们认为,女性的角色就是做家务,她们接受教育是浪费教育资源。报告说,性别歧视通常是所有袭击事件的原因。
比尔加说,被剥夺教育机会的女孩极易遭受剥削和虐待。她说:“她们更容易面临童婚和强迫婚姻,成为人口走私的对象,或者成为最悲惨的童工。更普遍的来说,没有接受教育的女孩一生都将面临由此带来的后果。没有受教育的女性不太可能意识到自身的权利,也更不可能维护那些权利。”
报告呼吁政府将袭击学校女生、她们的家长和老师的施暴者绳之以法。报告认为,如果袭击者可以逍遥法外,就会令人感到对女孩施暴是可以的。
【延伸阅读】女孩被生父性侵 撤销监护权不是终点
文/龙敏飞
2月4日,随着法槌的重重落下,11岁的小玲(化名),这个曾遭生父性侵的不幸女孩,总算彻底摆脱了违背伦常的家庭环境,获得新生。江苏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两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后,全国第一例司法实践。(2月5日《现代快报》)
11岁的小玲,其遭遇之悲惨,令人心痛不已——母亲对其不管不顾,父亲对其进行性侵,这样的命运,的确是其不能承受之重。2月4日,这名不幸的女孩,终于赢来了命运转机的可能:她的亲生父母,被撤销了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于公众而言,对这样的判决,无疑是支持的,不然,小玲在其父母的监护下,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自然,更大的希冀还在于,剥夺小玲父母的监护权,应是让其过上正常生活的良好开端。
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案例。首要一点,这是对沉睡的“撤销监护权条例”的一种唤醒,众所周知,涉及监护制度的法律有两部,一部是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另一部是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都有撤销监护权的规定,只是一直是僵尸规定而已。如今在两高和四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意见后,这个沉睡的规定得以唤醒,无疑是法治进步的一种写照,也具有极大的示范价值与标杆意义。
自然,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后,一个问题便来了:如何给小玲提供持续的关怀与关爱?当前采取的方法,是将小玲寄养在一直给予其关爱的张女士家里,民政部每个月提供700元的救助金。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11岁的小玲受教育程度很差,这些注定了要给小玲提供更多的后续关怀。而这,不仅需要热心的张女士,更需要民政局的更多作为。毕竟,小玲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吃饱穿暖,更有教育、成长、发展等诸多因素。
事实上,在帮助未成年成长方面,民政局似乎并没有很多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自己摸着石头过河。而事实上,类似小玲一般的小孩,其实并不少。调查显示,到2011年12月20日为止,根据全国20个省份的数据推算,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总数为58万(含父母双重残的儿童)。这就是说,在全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小孩,即便有父母,其父母要么没能力监护要么没尽到监护义务,这些小孩,同样需要一个契机,来迎接新的正常的生活。
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美国,其处理儿童虐待的制度设置,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一旦发现虐待案,儿童福利局便会在第一时间介入,作出快速的反应和采取后续的调查、提起对父母的诉讼等行动,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好孩子的权利。而此外,美国还有一整套的后续关怀措施。这般制度设置,无疑是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可以说,只有每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有监护人了,其健康成长的基本诉求才能得到实现。
毕竟,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是他们家庭的“家事”,更是关乎国家未来的“国事”。要撤销对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更要探索与建立常态持久的后续关怀机制,以确保孩子的权利得到最好的保障,那不妨以小玲事件为契机,树立起一个可供后来者借鉴范本。
(2015-02-06 16:22:19)
【延伸阅读】徐州:女孩被生父性侵 民政局打官司“夺回”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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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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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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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左)通过视频表达意愿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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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现代快报曾作报道
徐州审结全国首例民政机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昨天,随着法槌的重重落下,11岁的小玲(化名),这个曾遭生父性侵的不幸女孩,总算彻底摆脱了违背伦常的家庭环境,获得新生。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两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发后,全国第一例司法实践。
现代快报记者 李伟豪
通讯员 夏友峰 王文睿
父亲性侵女儿
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权
受害女童小玲(化名)2004年生,父亲邵某系徐州人;母亲王某河南焦作人,双下肢瘫痪且智力存在缺陷。邵某当时入赘河南,小玲的出生地和户籍地均在河南。
在小玲1岁多时,因家庭矛盾两人离婚,邵某独自带女儿回徐州铜山区生活。2013年,邵某多次性侵、猥亵当时还不到10岁的小玲。那一年的2、3月份,挨饿的小玲出门讨饭吃,和邻村村民张女士相识。“她突然从路边跑出,拦下我的车喊‘饿’。”
被好心的张女士救助后,小玲又几次到张女士家中求助。直到2014年的一天,小玲吐露了其被父亲和邻居性侵的情况,案件由此被揭露。警方追查之下,查出其父邵某和邻居老汉都曾对小玲实施过性侵行为。
2014年10月,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1年,一审判决生效。其邻居家那名老汉也因性侵小玲被判刑。
小玲祖父母已经去世,徐州无其他近亲属。而小玲受侵害后,得不到家人的任何帮助。其母亲王某,自小玲回徐州生活后一直未尽抚养义务。更为荒唐的是,在得知小玲遭遇性侵后,也置若罔闻,不愿接回孩子。
在父亲入狱后,小玲暂由热心的张女士抚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玲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家,并亲密地称呼张女士为“妈妈”。
办理此案的铜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小玲的遭遇不胜唏嘘,“整个家庭根本就是父不父,母不母,令人匪夷所思。”
除了将邵某移送法办外,还就小玲的困境向铜山民政部门出具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邵某及王某的监护权。”
女孩母亲缺席庭审
昨天上午,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个特别法庭内,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监护权的案件开庭审理。
作为申请人,铜山区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撤销小玲的父亲邵某和母亲王某的监护人资格,将监护权移交给铜山区民政局。
被申请人邵某,正在监狱服刑,通过法律援助,邵某的代理律师出庭参加诉讼,而王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因此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2014年12月,“两高”、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此案也是该意见第一例司法实践。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旁听
昨天的审判中,铜山法院院长王牧亲任审判长,与少年庭资深法官王宇红和年轻法官高晶共同组成合议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法院还请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司法、妇联、教育、共青团及社会组织人士和法学院校的学者等参与旁听,并发放调查问卷倾听民意。
在庭审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代理律师围绕是否应该撤销邵某和王某的监护权,以及撤销后该指定谁为监护人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
受害女童通过视频表达意愿
在举证环节,铜山区民政局列举了小玲目前生活状况,小玲亲生父母的家庭、身体情况,以及小玲所在的村委会的情况,力图说明小玲的亲生父母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对小玲的监护权,而其亲属以及所在的村委会也无意抚养小玲。
昨天,11岁的小玲通过视频在庭审中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他,也不想见他,他不是我爸爸。”
当问及是否愿意和亲生妈妈一起生活时,小玲也明确表示不愿意,“我想和张妈妈生活在一起。”对于外公外婆,小玲也不愿跟他们生活,“他们不好”。
根据法院的社会调查,小玲的母亲和外公外婆均不愿照顾小玲。邵某的代理律师表示,“邵某愿意放弃女儿的监护权,出狱后也不会打扰女儿或指定监护人的生活。”
监护权到底该给谁?
但对于由谁来监护小玲的问题,邵某的代理律师称,邵某只希望指定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生活的监护人,别无所求,“孩子和张女士一家生活非常融洽,希望法庭考虑尊重孩子的意愿。”
在法庭上,张女士也表达了自己想监护小玲的意愿,她称自己家仅有一个3岁大的女儿且和小玲相处融洽,自家的经济状况尚可,每年几万元的收入足以保证小玲衣食无忧,最重要的是她和小玲感情很好,“我喜欢小玲”。
铜山区民政局表示,指定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民政部门将积极协调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对小玲在户籍、教育和心理疏导等方面不遗余力,“有能力、有资格、有条件让小玲有更好的生活。”
铜山民政局
取得孩子监护权
法庭发出的20多份调查问卷,大部分都同意由民政部门取得监护权,也有人提出可以“共同抚养”。
合议庭审查后认为,邵某对小玲多次实施性侵,并长期虐待、暴力殴打孩子,已不适合继续监护孩子,而王某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从未看望和照顾小玲,未尽抚养义务,不但未履行监护职责,还间接导致女儿受到侵害,也不适合再监护小玲。小玲不到2岁即与其外祖父母、舅、姨等亲属分离,多年未共同生活,缺乏感情沟通。外祖父母年事已高,经济能力有限,且其均明确表示不同意抚养小玲。
综合考量,法院认为未成年人小玲的近亲属均不宜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临时照料人张女士与小玲没有任何亲属关系无抚养义务,主动要求承担起监护责任。但考虑到张女士还有3岁的亲生女儿需要抚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而且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不仅仅是吃饱穿暖、生活照料,更应注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成长、发展诸多因素。法庭认为,张女士对小玲的监护责任,会面临困难和问题,故不宜作为小玲的监护人。
合议庭认为,“申请人铜山区民政局取得未成年人小玲的监护权,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医疗保障等权利,更有利于小玲的身心健康。”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邵某、王某对小玲的监护权;指定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为小玲的监护人。”
民政局
怎么当监护人?
采取助养或寄养方式,让孩子住在指定村民家
铜山民政局当庭表态,直接把监护权转移给张女士不合适,但可以采取助养和寄养的方式,庭下和张女士签署协议,以照顾她和小玲的感情,避免孩子受到二次感情伤害。
“如果采取助养或寄养的方式,那么民政部门就主要起到监督、监管的作用。”铜山民政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李福达说,民政部门会从生活上、精神慰藉上、心理辅导等方面全程跟踪,关注孩子的成长。同时对小玲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并且安排小玲尽快入学。
“孩子的受教育程度很差,11岁了,几乎不认识字。” 李福达说,“我们将根据困境儿童的救助政策,对这个小孩实施救助,一个月大约700元的救助金,她的教育也会跟上,过了春节以后,就上一年级。”
(2015-02-05 07:14:07)
【延伸阅读】英国家族149年来全部生男孩 仍期待女孩降生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外媒报道,英国有一个家族, 5代历经149年至今未有女孩诞生,只有男孩问世,堪称罕见。
据报道,英国洛夫特豪斯(Lofthouse)家族对上一次有女孩诞生,是1866年的爱丽斯,此后诞下的8名家族成员,全部都是男生。
数年前,该家族36岁的安德鲁与妻子莉莎初相识时,安德鲁的母亲便向莉莎开玩笑称,莉莎将不会产下女儿,果然“一语成谶”,两人婚后生下男婴麦斯(Max)。
麦斯的爷爷表示,仍希望家中添一名女孩,但莉莎已表明“放弃”。
研究家族史的专家莫里斯表示,这是她30年以来,首次遇上洛夫特豪斯家族这种“5代全生男”的情况,实在十分罕见。
(2015-01-28 09:00:00)
【延伸阅读】印度推行“拯救女孩”全国计划
□ 翟峰
据印度影响力最大的英文报纸《印度时报》报道,1月22日,为应对印度男女比例失衡愈加严重及女婴数量不断减少的问题,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在印度男女比例失衡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哈里亚纳邦的帕尼帕特市发起一项名为“拯救女孩、教导女孩”(Save girl child and educate her)的全国计划。
这项计划将致力于解决印度性别失衡及对女婴的歧视问题。据悉,根据这项计划,印度将强化现行法律,让选择性堕胎的父母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并让更多的女孩有机会接受教育。
发起拯救女孩全国计划
莫迪在哈里亚纳邦帕尼帕特市发表讲话时提出了“拯救女孩、教导女孩”全国计划,他恳求人们能够为拯救女婴贡献自己的力量,还鼓励人们与残杀女婴的现象做斗争。莫迪希望印度民众能够“怀着真实的欢喜迎接女婴的出生并给予她们受教育的权利”。
在讲话中,莫迪还对一些不良医生发出质问,责问他们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堕胎是否是其赚钱的唯一途径,挣这样的“黑心钱”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他最后对印度全国的医生们语重心长地表示:“你们所受到的教育是竭尽全力拯救生命,而不是协助杀害无辜的女婴。”
莫迪说,这项“拯救女孩、教导女孩”的计划虽然是自哈里亚纳邦发起,但未来将贯彻至印度全国每一个邦、每一所城市、每一个村落。
性别失衡杀女婴现象严重
莫迪认为,“每1000名男婴的诞生应该有1000名女婴对应”,但目前印度的真实情况与此存在较大差距。联合国的数据也显示:印度每1000名男婴对应的女婴数已从1970年的964名下降至2011年的918名。在印度一些地区,这一比例甚至已达到1000:775。
据《印度时报》报道,印度男女比例已严重失衡,这种现象还将继续下去。而男女比例失衡的背后,存在着广泛的选择性堕胎和杀婴现象。有印度人口专家痛心疾首地表示,由于采取根据性别选择性堕胎,过去20年间因此丧生的印度女婴数量高达千万之众。
选择性堕胎和杀婴现象源自于印度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观念。在印度许多民众的观念中,男孩肩负传宗接代的重任,在父母去世后的火葬仪式上,如果没有男性后代亲自点燃柴堆,父母的灵魂将无法升入天堂。不仅如此,由于实行嫁妆制,印度女孩出嫁父母要陪送价值不菲的彩礼,因此拥有男孩也意味着多了一条生财之道。在这种社会氛围下,许多家庭都想生男孩,于是选择性堕胎和杀婴现象屡禁不止。
2003年12月,印度颁布了《禁止性别检测法案》,但这一法案的实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那些想要儿子的家庭会和一些不良医生“合作”,并逃避法律的制裁。现在印度一些胎儿性别检测已转入地下,一些地区性别鉴定费已猛涨至1万卢比。
印度律师和女权活动家克尔提说:“也许在城市里由于法律的原因有一些禁止性别选择的措施,但在农村地区性别选择还在蔓延。”由于滥杀女婴之风盛行,导致许多印度乡村和城镇里都缺少新娘。此外,即便在富裕的城市地区如新德里,男婴和女婴的出生比也存在较大差别,能达到1000比762。
“全国女婴日”号召减少歧视
印度前总理辛格曾毫不讳言地指出,印度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导致选择性堕胎和杀害女婴的行为延续至今,他把这一陋习称为印度的“国耻”。
数十年来,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局势每况愈下,杀婴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且女孩的受教育权利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有人就此指责印度政府难辞其咎,印度国内及国际舆论也对此多有指责。
为解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问题,近年来印度政府除采用惩罚手段外,还采用了奖励手段。2006年,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曾出台一项福利措施,为全国的独生女提供免费教育。此外,印度还把1月24日定为“全国女婴日”。自2008年起,印度每年都在1月24日“全国女婴日”这一天号召人们减少对女婴的歧视,正视女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在“全国女婴日”到来前夕,印度推出“拯救女孩、教导女孩”全国计划,这一计划也因此备受关注和期待。莫迪号召印度民众给予男婴和女婴同等的对待,“让我们团结起来一起结束针对女婴的歧视,保障女孩能够得到平等的机会,未来也能够发出光和热”,莫迪在“全国女婴日”发出了上述呼吁。
(2015-01-27 0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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