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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文件烧不得

2013年04月02日 04:30  解放军报  我有话说

  不管是机关还是基层,每个月都会产生不少纸质文件,包括学习材料、传真电报、上级指示等。不少单位在清理这些文件时,会发现有许多介乎保密与非保密之间的纸质材料不知如何处理。为了图省事,有的单位采用火烧的办法进行销毁。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保密规定,易引起失泄密事故发生,而且还可能引发火灾。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把这些材料集中上交,统一销毁。

  92913部队 文骧雁

  本报特约记者 郭义闯 李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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