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公司高管称中国歼-31尚存一些设计缺陷

2012年11月23日 09:07  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美国国际航空新闻网站11月23日报道称,俄罗斯米格飞机股份公司(米格-35战斗机的研制厂商)工程中心主任弗拉基米尔·巴尔科夫斯基证实称,中国最近试飞的第二款隐形战机,即歼-31战机,使用了由俄罗斯提供的RD-93发动机。他还表示,对华发动机出口占俄航空工业对中国出口的九成以上。在过去两年里,俄罗斯已与中国签署了对后者提供数百台AL-31F、AL-31FN和D-30KP2型发动机。俄对华出口的500台发动机,首批100台已交付完毕,次批相关谈判正在进行当中。

  报道称,中国最近试飞的第二款隐形战机,即歼-31战机,使用了由俄罗斯提供的RD-93发动机。该消息得到了俄罗斯米格飞机股份公司(米格-35战斗机的研制厂商)工程中心主任弗拉基米尔·巴尔科夫斯基的证实。歼-31战机大比例模型现身日前的珠海航展。虽然歼-31战机的设计尚存一些缺陷,但参加此次航展的巴尔科夫斯基对它的评价总体看来仍属积极:“看起来这是一款不错的飞机,虽然它明显采用了一些美国第五代战机已经尝试过的设计,但这并不是一款复制品,而是一款完全自主的设计。”

  巴尔科夫斯基对俄罗斯国防部不发展下一代轻型战机的决定表示遗憾,称这可能会使俄罗斯在这一独特市场遭遇失败。俄罗斯米格飞机公司最新型战机米格-29M2及其出口衍生型MiG-35D战机都属于4++战机。巴尔科夫斯基进一步指出,中国战机制造商制造出来的产品,在耐用性和维修性方面,已经有了大幅度进步。另外,其售后服务也有所改善。

  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航天部负责人谢尔盖·科尔涅夫在珠海航展期间表示,在白俄罗斯顾问和专业公司的帮助下,中国战机制造商已经构建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体制。在这方面,俄罗斯曾向中国提供AL-31F系列发动机的大修与使用寿命期支持文件,帮助中国建立了完善的AL-31F系列发动机维护体系。

  在11月21日开幕的俄中政府间军事技术合作委员会期间,中俄两国签署了有关保护军事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协议。对此,科尔涅夫表示,这能够进一步放松俄罗斯在战机和售后支持方面对华知识技术的转让。

  对华发动机出口占俄航天工业对中国出口的九成以上。科尔涅夫表示,“在过去两年里,俄罗斯已与中国签署了对后者提供数百台AL-31F、AL-31FN和D-30KP2型发动机”。D-30KP2发动机为伊尔-76运输机提供动力,而 AL-31系列发动机则为Su-27/30/34系列战机以及中国歼-11战机提供动力。另外,俄罗斯已经为中国国产歼-10战机提供AL-31FN发动机。

  在被问及俄罗斯是否在与 AL-31F相似的WS-10A太行发动机项目中为中国提供了帮助时,科尔涅夫表示,俄罗斯从未向中国提供AL-31F发动机的设计文件。在提到RD-93发动机时——中国很可能利用这款发动机为其JF-17 (FC-1)战机提供动力——科尔涅夫表示,在对华出口的500台发动机中,俄罗斯已经完成了首批100台已交付工作,次批相关谈判正在进行当中。“双方已在有关新销售的所有法律方面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我们的谈判纯粹是商务领域谈判,包括价格问题。”(编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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