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东航返航飞行员应负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10:41 新京报

  本报讯 中消协新闻发言人武高汉表示,基于本次“集体返航”事件中,东航公司前后两次不同的声明,完全有理由认为东航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乘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在要求东航公司赔偿实际损失外,增加赔偿客票价格一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我认同中消协关于‘欺诈’的定性,”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航要负赔偿责任,400元不是上限;飞行员属违法,应负刑事责任。”

  朱永平解释说,欺诈属于民事侵权,就不是400元就能解决的了的,乘客可以从三个方面向东航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是实际损失,二是无形损失,三是精神赔偿。就是说,每个乘客都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情况来向东航主张不同的权利,东航所提出400元补偿限额的说法站不住脚。

  朱永平建议公安部门以刑事犯罪来介入此次返航事件。“地面罢工没有问题,在空中拿飞机和乘客作为谈判的筹码,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秩序,”朱永平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秩序要负刑事责任。显然,仅仅由民航局介入调查是不够的,公安部或云南公安厅应该迅速立案侦查,严格依法严惩,这样才能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对朱永平的观点,不少律师表示认同。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高中明律师也认为,东航事件已经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本报记者 李媚玲报道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相关专题:东航航班集体返航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