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返航内幕调查:CES5961航班两次返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10:05 南方都市报

  一个航班两次返航

  通过调查材料,我们首次得知在返航事件中,飞往临沧的CES5961航班竟然两次返航!

  调查材料显示,3月30日,东航云南分公司运行正常。3月31日上午,该公司执飞昆明至迪庆、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文山、思茅、芒市等地航班先后返航。据统计,共返航18个航班,其中,丽江5架次,大理3架次,西双版纳3次,芒市、思茅、文山、昭通、迪庆等地各1架次,而飞往临沧的CES5961航班竟然两次返航。

  当日的返航事件,影响到航班的后续运力安排,因为无法安排飞行而取消了14个航班。

  4月1日上午,再次出现返航3架次,其中丽江2架次,大理1架次。据东航云南分公司一位飞行员称,这是对前一天返航的声援。

  事发前即有所警惕

  返航事件刚一发生,东航云南分公司领导就已经有所“领悟”。该公司飞行部总经理马哲昆后来在接受调查时说,当天头8个架次航班返航后,机组还等在那里没有回去,“这个现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返航回来的机组就回去了”。于是飞行部安排所有飞行干部执行飞行任务,政工干部都留守昆明,给飞行员做思想工作。

  “在(3月)29日晚上,有人告诉我有封公开信,张贴出来了,影响面很大,我很快报告李书记(指该公司党委书记李明道)……(3月)31日,是星期一,在例会上也有一些要求……要求干部带头,以身作则。”马哲昆在接受调查时说。

  事发后紧急商讨个税问题

  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党委给民航云南安监办的第一份报告中提到了个税问题。

  报告称,从2003年起,地税对空勤人员飞行小时费按8%的税率核定计算缴纳个税。2006年,云南地税局要求自2006年起必须将飞行小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一并计算个税,并3次下达整改通知,要求:1.2007年空勤人员小时费在2008年3月31日前申报,4月7日前补缴2007年的税款(经协调,2006年可不再补税)。2.2008年1月起,将飞行小时费并入工资薪金中合并计算个税。

  经测算,2007年,东航云南分公司应补缴个税的空勤人员有456人,补缴金额共计1224万元,飞行员的个税将比以前多缴纳1万-7万元不等。这在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队伍中造成了强烈反响,成了目前影响飞行员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

  3月31日发生“返航门”,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领导向云南副省长刘平和云南省税务局领导,就云南分公司飞行员近几年税金缴纳情况和飞行员队伍目前的思想状况进行了汇报,最后,税务部门承诺将原要求“4月7日前完成2007年税金按20%以上比例补缴”的期限,暂缓一个月至5月7日,并将再次就税收问题进行调研和商讨。得此消息后,东航云南分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此信息发至每一个飞行员。

  这就是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的飞行人员还同时收到了一条关于税收的短信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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