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首次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

2013年06月01日 06:19  解放军报 

  据新华社维也纳5月30日电 (记者刘钢)出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情况审议组会议的中国代表团30日向本社记者证实,正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召开的审议组会议抽签确定,由越南和巴哈马担任审议国,对中国实施公约第三章(定罪和执法)和第四章(国际合作)的情况进行审议。

  审议预计今年7月启动,中国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将与内地共同接受审议。这是公约对中国生效7年多来,中国首次接受审议。

  据了解,除了即将接受审议外,中国还自2012年7月起担任审议国,负责审议阿富汗、斯里兰卡两国实施公约的情况,审议工作正在进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定于2003年,是首个全球性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该公约借鉴各国、各地区反腐败经验,对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措施、追逃和追赃等国际合作做了全面规定,是国际反腐败合作的最重要法律基础。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