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军官退役荣誉章启用

2013年04月04日 03:40  解放军报 
预备役军官退役荣誉章启用

预备役军官退役金质荣誉章。

  本报北京4月3日电 陈荔蕊、记者尹航报道:日前,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退役荣誉章》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为符合《预备役军官法》正常退役的预备役军官,按照服役时间和贡献,分别授予金、银、铜质荣誉章。今天上午,北京卫戍区在北京某预备役高炮师举行首次颁发退役荣誉章仪式,为60名退役预备役军官代表颁发了荣誉章。

  为全军退役预备役军官颁发荣誉章,是贯彻落实2010年修订的《预备役军官法》的实际举措,也是我军预备役部队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该荣誉章由胸标、胸牌两部分组成,整体造型为预备役部队传统象征标示“Y”字型。“V”字型胸标寓意“胜利”,镶刻文字“预备役军官荣誉章”。胸牌主体图案为巍峨绵延的长城,既象征中华民族,也寓意预备役军官担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神圣使命。

  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崔昌军出席仪式并讲话。总参、总政、总后有关部门和国家财政部、北京市等军地领导参加仪式。

  首次颁发仪式在北京某预备役高炮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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