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和军委纪委联合印发《从严加强军车及牌证管理规定》,巩固扩大军车管理专项整顿系列活动成果,从制度上规范军车及牌证管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总部和军委纪委先后在全军和武警部队部署开展了军车管理专项整顿、从严从紧组织更换新式军车号牌、认真组织军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军车、大力强化驾驶员教育管理等系列活动,军车管理秩序大为好转。为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军车及牌证管理,四总部和军委纪委研究制订了《规定》。《规定》共16条内容,涉及军车和军车牌证管理的方方面面,重点对军车管理、军车号牌审批核发、领导干部用车配备使用、军车驾驶员管理、打击假冒军车等进一步进行了从严、从紧和高标准要求,对军队公务用车管理、涉军车舆情管控、越野车使用管理、军车ETC管理等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和严格规范。
《规定》要求,各级各单位必须把从严加强军车及牌证管理作为维护党、国家和军队形象声誉,永葆我军性质宗旨本色,确保部队战斗力保障力提升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实际举措,切实站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把军车及牌证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违规购置、派遣、使用车辆,违规申请、审批、核发、使用军车牌证和警灯、警报器,以及酒驾、驾驶作风恶劣等情节严重的,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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