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2月14日电,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14日的众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上称,发生紧急状况时,为保护国民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否认允许美军将核武器运进日本的可能性。这一发言继承了民主党政府时期的外相冈田克也所做的答辩。当冈田追问是否继承自己当年的答辩时,岸田明确表示“安倍内阁也继承了”这一观点。
岸田介绍称,冈田当时表示:“国民安全陷入危机时是坚持恪守(武器出口三)原则还是视作例外处理,应由当时的政府作出判断,不能约束将来。
编者注:日本无核三原则的由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的1945年8月6日、9日,美国先后向日本的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此举无疑加速了日本投降的进程,同时也拉开了核时代的序幕。固然原子弹的轰炸是非常残酷的,但这种核灾难也使日本人形成了强烈的反核意识,甚至影响到战后日本的政治和精神文化。许多经受原子弹轰炸浩劫的日本人认为,将核武器的恐怖和非人道性诉诸世界是原子弹受害国日本的特别使命。在战后的历史进程中,被投下核武器的国家迄今只有日本这一现实,进一步加强了日本人的受害者意识。
使日本人的反核意识进一步增强,或者说将日本反对核武器的情感提升到国民运动层次的,是1954年发生的“比基尼事件”。1954年3月1日,美国在太平洋上的比基尼岛附近试验氢弹,使航行在公海上的日本渔船“第五福龙丸”遭受原子辐射,全体船员发生放射能症。大量为放射能污染的渔产品不得不废弃。9月底,船员久保山爱吉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日本国民的强烈抗议,要求追究美国的责任。以该事件为契机,日本发生了禁止原子弹的群众运动,有2000万人参加签名,形成了全国性的禁止原子弹运动。在此背景下,日本国会众参两院于当年通过了要求禁止核武器和原子能国际管理的决议。在上述反核运动的影响下,日本于1955年制定了《原子能基本法》。该基本法的制定,成为战后日本无核化政策形成的第三个契机。
《原子能基本法》严格限定和平利用原子能,禁止制造和拥有核武器。其第二条基本方针规定:“原子能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限于和平目的,以确保安全为宗旨,在民主的运营下自主进行,其成果公开,促进国际合作。”这是一部规定了有关原子能基本原则的法律,日本与原子能相关的所有法律都必须以此为基础制定。根据该基本法,在日本,原子能自被开发之日起就被限于和平利用。也就是说,日本不仅在国内法层面上不允许取得核武器,就连原子能的军事利用也被全面禁止。
日本无核化政策形成的志,是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提出的“无核三原则”,即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原则。在1967年12月11日的第57届国会上,佐藤荣作首相针对社会党议员成田知巳的质问,首次明确提出了“无核三原则”。在翌年1月27日的施政方针演说中,佐藤首相再次确认了日本的无核方针。1969年11月19-21日的日美首脑会谈还决定,冲绳归还后“和本土一样撤除核武器”。 1971年11月24日,“无核三原则”作为国会决议得到正式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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