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彦、记者康庚报道:总政治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制订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工作规定》,近日发布施行。
该《规定》着眼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形势,对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基层武装机构设置、人员编配,以及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责、选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作出规范。《规定》还特别针对当前基层人民武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置人民武装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兼职、基层人民武装部设置政治教导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公开招录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规定》的发布施行,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对在新的起点上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武装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国防后备力量动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