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有204高级军官警官获上将军衔警衔

2013年07月31日 17:0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王东明)中央军委7月31日举行晋升上将军衔仪式,授予6位高级军官上将军衔。自1955年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已有204位高级军官警官获上将军衔警衔。

  上将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军衔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这次也是我国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举行的第19次晋升上将军衔仪式。

  按现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正大军区职军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

  上世纪50年代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时,将官设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四级。1965年,军衔制被取消。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军官军衔定为将、校、尉三等十一级,将官改为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四级,但一级上将一直空缺未授。1994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

  1955年9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之后在1956年和1958年,又分别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将军衔。在开国上将中,授衔时年龄最小的是39岁的肖华。

  1988年,在恢复军衔制后的首次授衔中,洪学智等17位高级军官被授予上将军衔。洪学智也是唯一两次被授予上将军衔的高级军官。(完)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