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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场答疑】“又贵又菜”的F-35B有什么存在价值?

【校场答疑】“又贵又菜”的F-35B有什么存在价值?
2021年08月06日 18:04 新浪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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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小编你好,能给说说F35B在美军的用途么,价格高作战半径短,还要对两栖攻击舰甲板进行耐高温处理,两栖攻击舰装不了几架,一艘两栖攻击舰出动对一个03年伊拉克大小的国家没什么用,多艘出动和出动一艘航母没什么区别,航母上的F35C不是更好么。垂直起降战机对于超级大国还有存在的意义么,某国似乎是走的电磁弹射无人机的路数,这是不是更合理。

  答:

  STOVL/VTOL战斗机的用途其实是一个说来话长的故事。VTOL飞机的构想由来已久,我们熟知的直升机其实最早就是VTOL飞机的一个分支,只不过后来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的差别越来越大,现在一般不认为直升机属于VTOL飞机了。之所以想要飞机拥有垂直起降能力,是因为这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飞机对于起降机场的要求,使之可以在船上、楼上、沙滩上甚至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降落。

  最早将这种想法用于战斗机的是二战时期的德国。不列颠空战后期英国开始对德国实施战略轰炸。考虑到截击机从机场起飞、爬升再抵达截击区域的时间太长,因此德国人希望能够研制一种能够坐地飞升的截击机。这就是1941年上马研制的福克·阿奇格里斯Fa269截击机。不过这种飞机的研制难度实在太大,因此在1944年,项目就被取消了。与之相似的福克·沃尔夫推力翼猎人也只完成了风洞试验。取而代之的是Me163这种在传统机场起降,但爬升性能极其优秀的截击机。

  二战结束后,美英两国也都提出了与德国类似的VTOL飞机的需求。一方面是用于货运,另一方面是用于舰载护航战斗机。两国在50~60年代做了大量的尝试,搞出了很多种VTOL飞机的构型,比如美国XFV-1是把传统螺旋桨飞机竖过来进行垂直起降的,美国VZ系列是倾转推进器构型,英国费尔雷旋翼机是直升机+水平推进器的构型。

  但所有这些构型都不太适合战斗机这个概念的实际需求,直到英国霍克P.1127试验机的出现。这种试验机已经和后来的鹞式战斗攻击机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了。P.1127成功引起了英国、美国、西德三个国家的注意。这三个国家后来组建了三方评估团队来评估这种飞机的性能。最初P.1127有两种定位,一种是在与苏联爆发核战,前线机场全部被毁后依旧能够升空作战的攻击机;另一种则是可以用于各种海军舰艇的舰载机。

  对于英军来说,1966年弹射航母CVA-01被取消后,短垂方案是最经济的维持航母能力的方式。因此早在1962年,英国海军就在皇家方舟号航母上进行了P.1127的起降试验。

  而对于美军来说,他们希望两栖战斗群能够自己携带固定翼作战飞机也有多种考虑。首先是舰队的防空问题。因为航母是深水舰艇,不需要也无法靠近登陆场,大多数情况下会比两栖战斗群更加远离威胁来源。这时,如果利用航母战斗群的舰载机为登陆舰队提供空中掩护,肯定不如让登陆舰队直接携带护航战斗机来得方便。

  其次是对地支援,这与上面是一样的道理:登陆舰队距离需要对登陆部队进行CAS支援的战场肯定要比航母舰队近得多,因此在飞机速度没有本质差别(CAS任务一般都是亚音速去亚音速回)的前提下,直接从登陆舰队起飞的CAS机肯定会比在航母编队起飞的CAS机更早抵达战场。这个时间差有时会直接影响任务的成败。

  最后是直接起降固定翼作战飞机能够赋予登陆舰队独立作战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应对大规模战争时会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航母在战时要肩负制海作战、制空作战、对敌重要目标进行压制等作战任务,未必能够分出兵力来掩护登陆部队的登陆行动。此时,如果登陆部队本身没有自卫和对登陆部队提供CAS支援的能力的话,势必会成为航母舰队的拖油瓶

  作为AV-8B的直接继承者,F-35B在美军中自然也继承了上面几项使命。而除此之外,F-35B无疑是与同代固定翼作战飞机性能差别最小的一种STOVL/VTOL战斗机——F-35B只是弹舱容积和作战半径比A/C型略小而已。相比于鹞式全家不能超音速的缺陷、雅克-38不到200公里的作战半径,这点缺陷甚至算不上什么缺陷。因此,在航母数量严重不足的今天,美军的F-35B也起到了对海军航空兵进行补充的作用,即制海舰的概念。

  制海模式下,美国级两栖攻击舰最多可以携带20F-35B战斗机和2架搜救直升机。仅从舰载战斗机的搭载数量来看,几乎相当于半艘航母。甚至于,在AV-8B已经确定要退役的前提下,美国级只能携带F-35B。但美国海军可没有钱给所有的航母舰载机联队都换上F-35C。根据美军的计划,未来的舰载机联队编制应该是312F/A-18E/F中队加上114F-35C中队。仅以搭载隐身飞机的数量来看,美国级甚至要超过了现役的超级航母。

  从性价比的角度来考虑,用两栖攻击舰来作为航母的补充同样不亏:前三艘福特级的平均造价约为125亿美元,前三艘美国级的平均造价则约为35亿美元。前者能够支持50架主力作战飞机(战斗攻击机),后者能够支持20架主力作战飞机。相当于前者每2.5亿美元能够支持一架主力作战飞机,后者每1.75亿美元就可以支持一架主力作战飞机。此外,前者在参战的第一个飞行日内可以生成270架次,后者在参战的第一个飞行日的前14小时可以生成39个架次。相当于前者每11亿美元可以在每小时生成1个架次;后者每12.5亿美元可以在1个小时内生成1架次。可见,哪怕仅仅是作为准航母使用,让两栖攻击舰携带F-35B在经济性上也是不亏的。更何况,航母不能用于登陆作战,因此两栖攻击舰的编制无论如何都要保持。这样一来,让其携带F-35B的性价比就更高了。诚然,F-35B的性能比F-35C更差,两栖攻击舰也不可能携带舰载预警机、电子战飞机这些舰队刚需。但既然美军不是没有航母,那只要在有需要时让两栖攻击舰和航母配合使用,就可以弥补这一问题。

  再来说说F-35B本身的性能问题。从美军公布的官方信息来看,F-35BF-35C在性能上最大的差别在于,F-35B没有全尺寸的弹舱,受长度所限,其弹舱装不下2000磅级别的制导炸弹;此外,F-35B的内油比F-35C更少,作战半径比后者短了100海里左右。这里先说弹舱的问题:2000磅级别的炸弹通常用于对敌方机场进行压制攻击或对坚固目标进行精确打击。然而F-35B的最主要作用是为登陆部队提供CAS支援,这类任务最常使用的弹药是500磅级别的炸弹。不论是A/B/C哪个型号的F-35,都只能以内24的方式挂载6500磅制导炸弹,可以说F-35B在这一方面并不存在太大的劣势。

  在作战半径方面,美军官方公布的F-35C的作战半径为670海里,F-35B的作战半径为505海里。美军没有明说过这是在哪种任务剖面下的作战半径,但考虑到各国都喜欢用注水数据夸大武器性能,推测这个官方数字应该是携带2枚重磅炸弹(C2000磅,B1000磅)执行攻势制空任务时走高---高的作战半径。在相似的任务剖面下,携带6Mk82蛇眼航弹(共约3吨)的F-14A战斗机的作战半径为317海里;携带6Mk82蛇眼外加2280加仑副油箱的F-14A的作战半径为516海里。可见F-35B作战半径虽然无可争议的比F-35C小不少,但也并没有多么差劲。

  最后是对于两栖攻击舰来说弹射起飞拦阻降落(CATOBAR)和STOVL到底谁更合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作为长期使用蒸汽弹射器,最早使用电磁弹射器的国家,依旧不选择为两栖攻击舰加装弹射器和阻拦索说明了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细究之下主要有这么几个点,让他们做出了这样的选择:第一,设备空间。弹射器也好、阻拦索也罢,都需要在甲板下预留一定的高度来加装设备。然而两栖攻击舰为了在舰体内塞下2~3层甲板(机库甲板和车辆甲板,大部分两栖攻击舰还有一个船坞),机库高度本就很低。如果再为弹射器和阻拦索(其实主要是阻拦索)留出空间,很可能导致机库高度不足或干舷高度过高。

  第二,系统支持问题。目前常用的弹射器主要就两种,蒸汽弹射器和电磁弹射器。其中蒸汽弹射器需要舰艇是由蒸汽轮机推进的。这完全不符合两栖舰艇机动灵活的要求。目前的两栖攻击舰多是由柴油机或燃气轮机推进的,这两类推进方式无法使用蒸汽轮机。除非加装专门给弹射器使用的锅炉。而电磁弹射器则需要舰艇的发电、蓄电能力非常强。这需要舰艇采用综合电力推进或拥有一个强悍的电网并额外配备能够快速充放电的蓄电设备。无论是哪种,都会大幅增加两栖舰艇的建造费用和维护难度。同时由于两栖攻击舰内部需要非常大的空间来布置机库、车辆甲板和船坞,所以舰内也未必有地方放这些东西。

  第三,舰载机起飞效率的问题:STOVL战机起飞不需要在某个特定的起飞点上起飞,原则上可以在甲板上排成一排,同时进行起飞前准备。前一架飞机起飞后,后一架飞机可以直接在自己所在的位置起飞,节省了大量飞机从准备为驶入起飞位的时间,在相同时间内能够放飞的飞机数量更多。

  第四,舰载机降落效率的问题:两栖舰艇为了能够在各种港口快速进出滚装,以及保持比较浅的吃水深度,往往不能加装外飘结构。这导致其飞行甲板只能与老式航空母舰一样采用纯直通型,不能用斜角甲板把起飞区和降落区隔开。这样一来,在放飞固定翼飞机或回收固定翼飞机时,就只能将甲板分成左右两半,左边用来起飞/回收飞机,右边用来停放飞机。在短时间内需要回收大量飞机时,右舷停机区很可能人满为患,对同时回收飞机的数量产生限制。然而STOVL战机降落不需要全长跑道,只需要一个降落点。因此其能够同时回收的飞机数量也多于CATOBAR方案。

  综合上述四点来说,如果是在CATOBARF-35CSTOVLF-35B之间进行选择,两者的性能差距没有大到不可接受,因此F-35B更适合两栖攻击舰。至于CATOBAR的无人机则还存在另外两个问题,首先是无人机的CAS效率不可能高于F-35B,同时其架次生成率也要比F-35B更低;其次是在可预见的未来,无人机很难胜任舰队防空一类的任务,其适用范围也肯定比F-35B更窄。因此,在两栖攻击舰上用CATOBAR无人机其实是没有F-35B一类STOVL战机的前提下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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