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巴基斯坦赋予超7战机正式名字“佩刀”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08:24 现代兵器
1987年巴基斯坦赋予超7战机正式名字“佩刀”2
巴基斯坦国庆阅兵日上枭龙战机接受检阅

  三方博弈:夹在中美之间的巴基斯坦

  中国人对于费用的预估超出了巴基斯坦的最初设想,萨利姆回国以后转而向格鲁曼咨询,要求能否就巴基斯坦的要求尽量简化设计试飞方面的费用。格鲁曼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把注意力放到超7项目上来,按照设想是他们主导设计和工程,中国方面只需要提供必要的飞机结构和气动资料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完全重新设计飞机。最简单的方法是将F一20机头直接移植到J-7M机身上,估计只需要3架飞机就能完成试飞,总费用不会超过2.5亿美金。这让我们安心不少,本来选择格鲁曼就是为了借重他们在战斗机上的先进技术和实力,中国人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很大差距。尽管波音公司进度较慢,而且还游移不定,但中国人似乎更喜欢和他们打交道。波音公司没有退出竞标,他们提供的商业管理计划比格鲁曼清晰而且详细,项目管理工作显得更为出色。不过,波音给我们的感觉是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6个月来没有什么实际进展,战斗机方面缺乏必要的经验。他们长期从事的都是大型轰炸机和攻击机的生产、改装,最主要原因还是他们和我们高层的关系不如格鲁曼密切,不那么让人放心。因为这个项目他们是没有多少利润可以赚取的,随时都有中途退出的可能,存在很大风险。另外,他们提供的选择太多,明显增加了费用和研制的时间。

  中国方面再次向我方索要F404和航电系统的详细资料,他们说这是美国国防部已经许可由设备定购方提供的。但实际上巴基斯坦并没有向这些设备的生产商索要过设计资料,这些东西都委托给格鲁曼处理,他们并没有交给巴基斯坦。相反,他们建议巴基斯坦向中国索要J-7M的全套资料,或者提供一架样机,由格鲁曼来完成总体设计。这个建议更接近我们最初的想法,所以我们答应和中国人谈谈这个问题。格鲁曼开出了一份很详细的所需资料清单,涵盖了飞机的方方面面。格鲁曼认为这些资料都是过时飞机的,对格鲁曼也没什么意义,中国方面应该提供。但萨利姆感到这种方式有一定难度,觉得中方可能对此举怀有戒心,因此要求副总参谋长法鲁克一同前往成都,希望凭借部长级会谈,将索要资料的任务从上而下的达成。果然,会议在资料问题上陷入泥潭,中国方面坚持资料是有偿的,不能交付给我们,特别是美国多次推诿中国所需资料的前提下,中国人说不希望自己参与了计划以后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得到。为了设置障碍,他们为图纸开出了120万美金的价格,这让我方措手不及。显然在最终的风险评估和工作分配以及研制预算还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是没有打算为任何东西付钱的,空军也没有这一笔预算。

  谈判进行得很艰难,中国人感到被欺骗了,所以态度很严厉,僵持了2天,会议没有任何结果。我们飞到北京寻求更高层的帮助,中国高层没有坚持付费的说法,但是要求资料的平等交换,即中国人付出一部分设计资料,美国方面应该交付同等含量的设计资料给中方。超7的所有设计应该在巴、美、中三方完全透明化,不能由美方撇开中方单干,或者是无力的单向透明,这个问题必须要等到巴美中三方会议时才能解决。中国坚持要得到美国方面的正式承诺,此外,中方要求在下一次会谈时必须明确谁该为中方的工作支付报酬、怎么付和付多少。经过5天谈判,几乎所有的目的都没有达到,最后只达成了一个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是可行性研究由三方共同完成,巴方必须为中方支付一部分先期工作的费用,并且日后量产以后的飞机机体必须是巴方向中国订购,并直接支付费用。

  1986年6月,美国和中国正式宣布开始“和平典范”计划,格鲁曼作为主承包商负责改进52架J培B战斗机。这意味着美国国防部批准了那些敏感设备对中国的出口权限。到了7月,波音实际上已经被排除在计划以外,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上将对中国和美国的谈话中都明确确认由格鲁曼

  作为美方合作者,但这并不是正式宣布。中国人在不满意格鲁曼对资料不平等态度的情况下,和波音加紧了合作,意图压制格鲁曼,他们甚至有单干的倾向。很早中国人就向我们表示了他们有一种推力达到7000公斤的涡喷

发动机,它是由WP一13F发展而来的改进型号,可以很容易地安装在J-7M的机体上,甚至不需要特别的改装。另外,他们向罗罗公司索要了RBl99发动机的资料,认为必要时可以用它作为备用,以免引进计划失败。雷达和航电方面,英国是J-7M的合作国,他们设计了一种更新的SSR“超级空中徘徊者”雷达,完全可以取代美国雷达。之所以他们能够迁就巴基斯坦,完全是希望由我们出资来走完这一段风险最大的路,同时希望获得美国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欧洲的设备性能上总之还是有差距的。

  中国人的急躁态度让他们急于看到事情的进展,我们则一切都望着美国,因为离开了格鲁曼,军事援助的渠道很有可能就会消失,这样即便计划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了。负责“佩刀”2项目的中航技总裁李国民先生于7月21日来到伊斯兰堡,空军副参谋长法鲁克会见了他们。李带来中国和波音研究的成果,征询我方是否能够吸纳波音进入改进计划。法鲁克立刻回绝了这个要求,并声明由格鲁曼公司合作是一早就制定下来的计划,也向政府递交了申请,并且费用已经得到批准。如果波音进入则必须要重新提出申请,这是不可接受的。除非波音能提出特别优秀的方案,也只能在国务秘书的许可下让他们承担可行性研究。并且巴方已经准备在8月14日前后宣布谁是最终的承包商了,现在再来提出与波音合作并不合适。况且波音的方案基本没有提及新鲜的东西,仍然是老一套,模糊的地方依然模糊,进度也远远落后。中国人听了法鲁克的意见以后,继续拜访了国务秘书和副总参谋长。在得到巴基斯坦官方一致的承诺后满意地离开,他们实际上只是打算敦促我们尽快落实工作,并不太在乎波音是否能参加进来。

  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布招标结果,中航技和格鲁曼分别在列。8月17日,我们奉命前往北京,签署中巴合作双边协议,协议明确了中巴间的合作关系。8月19日,格鲁曼在总裁的带领下也抵达北京,展开第一次正式的三方会谈。这一次会谈的主要目的是协调三方工作关系,既要让格鲁曼明确设计上的领导地位,又要满足中国人在机体改进上的主导地位。不过,会议的激烈程度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格鲁曼带来了他们的2个设计草案,但是遭遇到中国方面的激烈批评:第一个方案,格鲁曼提出将F一20的前机身和J-7M结合,两侧进气道在座舱后,贴合米格一21原来进气通道的位置。中国方面以全尺寸J-7CP的金属模型为资料,明确指出F一20和J一7两者完全没有对接的可能性,改进机头的工作中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再为此耗费无谓的精力。美国人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这让双方激烈辩论了几十个小时。最后勉强同意中国方面对前机身设计方案,但提出还需要进一步修改。

  另一个方案有气动上的变化,在机尖增加了“响尾蛇”导弹发射架,翼根向前伸出一块,延伸到改进后的进气口侧,形成一个后掠角为70。的小边条。中国人认为J-7M机翼根梢比很大,加上采用了相对厚度很薄的高速翼型,在那么小的弦长尖端增加挂架,恐怕机翼外段的强度无法支撑。这些意见最后都被双方纪录并确认,同时中国也提供了他们的设计,当然还是基于J-7CP,自然也受到美方的批评。格鲁曼的设计师认为这样的改进幅度太小,根本无法达到巴基斯坦设计要求,特别是气动布局,如果不改变机翼设计,即便是发动机变得更强劲飞行性能将不可能有多大的变化。经过激烈讨论,三方达成协议,需要对气动布局做一定的修改。中国需要派遣设计师和工程师前往纽约长岛的格鲁曼总部,由双方共同展开新布局的设计。三方协议最大的基础,是认可了巴基斯坦将研制经费限制在2.5亿美金以内,中国也接受了美国人提出制造3架样机来完成所有的试验计划。剩下的一些细节问题各自提出解决报告,留待下一次三方会谈时解决。

  这次会谈基本确定了超7计划需要耗时6年,第一架原型机将会在1991年开始试飞,需要3架样机,设计工作将分两个部分进行,由格鲁曼公司负责总体设计,成都飞机公司承担大约85%的机体结构设计,飞机结构、材料和J-7M相比将有超过70%上以上的不同,气动布局需要较大变化,并等待中国风洞试验完成和格鲁曼的总体设计确定方向,计划研制总共将耗费2.5亿美金。

  1987年2月,巴基斯坦空军为超7战斗机赋予了一个正式的名字——“佩刀”2。这是巴基斯坦空军确认装备这种飞机的一个正式态度,此后在对外宣传中都统一使用“佩刀”2的称谓。不过,由于超7的名字和宣传做得较早,中国和美国人还是习惯用超7来称呼它。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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