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是国家战略预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我国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并有可能演变为生存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来自海上方向的安全威胁,对当面海区海上战略预警的广度和深度做出相应调整,加快构建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增强和完善海上战略预警手段,密切跟踪海上重大威胁动向,及时发现海上威胁征候,为国家恰当进行海上安全战略决策、及时采取有效应对行动提供可靠支援与保障。
西太平洋地区在全球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区内汇聚了世界诸多大国,是大国战略利益的交汇区和主要战略力量的博弈区。随着我国海洋权益不断拓展,国家海上安全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应对国家海上重大安全威胁,首要任务是在第一时间获知安全威胁,获知安全威胁的前提是具备战略预警能力。中国作为濒临西太平洋、同时与其他大洋地区相连的国家,当前形势下,亟须把西太平洋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问题摆在突出重要的战略位置,加速推进国家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
防备敌海上突袭的第一道防线
海上战略预警是着眼维护国家海上安全,借助多种侦察和通信手段,密切跟踪来自海上的重大安全威胁动向,及时发现海上威胁征候,准确判明海上威胁来源,迅速发出海上威胁警报的过程。
海上战略预警体系是国家战略预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备敌对国家从海上对我实施战略突袭的第一道防线,它通过对敌方海上战略战役重兵集团、战略潜艇、战略轰炸机的活动以及敌弹道导弹的战备状况等进行侦察和监视,提前发现来自海上方向战略攻击的威胁征候,为国家决策层进行恰当战略决策、采取有效行动挫败或反击敌方攻击提供可靠的早期情报。
完备的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可以有效发挥战略威慑作用,是提高国家海上战略威慑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世界主要军事大国争夺战略优势的重要手段。随着侦察探测装备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海空目标日益增多,太空战、空天一体战、空海一体战已崭露头角,必须把加强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摆在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抓紧抓好。
战略反击能力是衡量国家战略防御能力的重要标志,海上战略预警是国家海上战略反击的重要基础,是增强海上战略反击能力的重要支撑。海上战略预警通过侦察探测来自海上的安全威胁,以尽可能短的预警时间和尽可能远的预警距离,发现和查明敌方战略进攻的企图,为国家和军队组织战略反击提供重要的情报支援。由于信息化条件下战争的突然性空前增加,攻势作战地位日益提升,作战节奏明显加快,来自海上的战略威胁日益突出,必须增强海上战略反击能力,高度重视海上战略预警能力的提升,加快推进海上战略预警体系的构建,为应对未来海上安全威胁、有效进行战略反击奠定基础。
海上战略预警体系的初步构想
增强情报获取和分析评估能力。扎实推进和完善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首要的是要搞好战略情报的获取、分析和评估。海上战略预警属于情报分析领域,是对海上重大安全威胁的预先警报,具有超前判断性。海上战略预警的超前判断能够在迫在眉睫的海上重大安全威胁来临之前,为决策者迅速定下决心、做出及时应对提供情报支援保障。但有时在海上战略预警过程中,由于情报获取能力不足或者分析评估能力不足,对情况做出不当的分析和判断,如果决策者没能对情报做出有效甄别,一经采用,就可能会出现战略误判和反应不当,造成被动和损失;同时,复杂多变的海上安全环境使得准确判明敌方战略意图变得更为困难。为防止由于情报获取和评估能力的不足造成决策出现战略误判和反应不当,必须增强对不断变化的情报信息进行及时获取和精准分析评估的能力,及时准确把握敌方战略意图和动向,这是成功实施海上战略预警的前提和关键。
预警范围向纵深拓展、立体延伸。实现国家海上安全既要保障国家海上空间安全,又要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安全。海上安全空间范围的界定由“权利边界”与“利益边界”,主要由“利益边界”所决定。前者是静态和有限的,后者是动态和无限的。“权利边界”维护的是主权或领土安全,侧重生存安全;“利益边界”保障的是利益安全,侧重发展安全。在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前,“权利边界”和“利益边界”基本上是一致的,海上安全主要是对国家生存问题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利益不断向外拓展、海上利益范围不断扩大,“利益边界”逐步延伸并超越“权利边界”,成为国家海上安全空间的边界,海上安全空间范围大大拓展。
作为维护国家海上安全的有效途径,海上战略预警必须发挥“千里眼”的作用,将预警的范围涵盖至国家海上利益所到之处。我国海上安全空间十分广阔,从近海到远洋,从海底至上空,呈现立体多维的特点。与此相适应,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在预警范围上也必须立足纵深拓展、立体延伸的原则,不仅要密切跟踪近海安全威胁,还要密切跟踪远洋安全威胁;不仅要密切跟踪海面安全威胁,还要密切跟踪海面之下和海洋上空的安全威胁。
优化海上战略预警资源配置。海上安全力量是保障和维护海上利益安全的坚强后盾。我国海上安全力量是一支集海上军事力量和海上执法力量为一体的综合力量体系。海上军事力量是保障国家海上安全的支柱。在平时,海上军事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现役部队、边海防部队、海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在战时,则又包括陆、海、空、二炮等根据特定作战任务编组的海上联合作战力量。国家海上执法力量是国家平时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安全的重要力量。
在保障和维护国家海上安全的过程中,不同的海上安全力量因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海军现役部队无论在平时或是战时都是国家海上安全最坚实的保障力量。海军的战略能力包括战略预警能力、战略反击能力和战略威慑能力等。包括海军在内的人民解放军现在拥有手段多样和体制健全的情报部门,在海上战略预警方面能够大有作为。战略预警能力是增强和提高战略反击与战略威慑能力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海军在提升国家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中必须发挥关键作用。
国家海上执法力量,是国家为实施对管辖海域实时监视,并监督检查海洋法律、法规在海洋资源、空间、环境开发和保护活动中的遵守情况而建立的海上专门监察力量,是国家平时维护海上安全利益的重要力量。海上执法力量主要通过实时监视和专门监察来维护国家海上利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够发现和跟踪海上安全威胁的发生与发展,在有些情况下能够发挥战略预警的重要作用。新成立的中国海警在维护国家海上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海上战略预警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海上安全力量的预警效能,必须对战略预警资源进行整合。整合战略预警资源,不是另铺摊子重新建设,也不是对现有资源简单组合,而是要对国家和军队预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产生最大效益的共生效应。
明确海上战略预警任务。我国是陆海复合型国家,陆上安全形势相对稳定,海上方向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安全威胁相对集中的方向。从西北太平洋到黄海、东海、南海,我国与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在海上相邻相向,间隔距离近,既具有与海上邻国发展区域性政治经济合作优势,同时又存在岛屿主权争端和海洋划界争议,目前尚未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在西太平洋方向面临着带有冷战烙印的岛链封堵。这些方向是我国海上安全威胁最为集中的方向,是未来海上安全危机甚至海上局部战争最可能爆发的方向。密切跟踪海上重大安全威胁动向,及时发现威胁征候,准确查明威胁来源,是海上战略预警的重大任务。
构建海上战略预警体系的对策
经过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年来的海战场建设,我国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已具备了一定的战略预警能力,为下一步推进我国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着眼未来海上安全需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
组建国家海上战略预警指控中心。构建海上战略预警体系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科技水平、经济实力等因素制约。海上战略预警体系是构成统筹军地资源的国家战略预警体系的重要支撑,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强调综合集成。
一是建立国家海上战略预警指控中心,负责组织领导、规划管理国家海上战略预警体系的构建。要以海军为主体,由海军担当海上战略预警侦察探测的主要任务。二是依托海军各大舰队或沿海方向各战区,在各海区(方向)建立海上战略预警指控分中心,按照国家海上战略预警指控中心的统一规划,负责本海区(方向)战略预警探测系统的建设,负责情报信息的即时获取、处理上报并报知本海区内海、空军和民间有关部门。三是依托各海区(方向)军兵种内设立相应的战略预警指挥站(台),按照国家海上战略预警指控中心的统一规划,负责本军兵种战略预警系统的建设,运用本海区(方向)军兵种的预警系统获知和处理情报信息。
发展高端卫星探测系统。未来海上局部战争是信息化条件下的高端对抗,由于超视距精确打击的出现,敌对双方将依靠强大的信息系统来提高战场的透明度。谁取得战场上的单向“透明”,谁就拥有巨大的战场优势,而这种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天基预警探测系统。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海基预警探测网与天基预警探测网,应把发展海基、空基、天基一体预警探测系统作为海上战略预警体系长远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一是发展导弹预警卫星,主要用于监视敌方弹道导弹,探测来袭导弹参数、袭击的目标和飞行时间,及时为己方防御系统提供充足的反应时间。二是发展成像侦察卫星,主要利用高性能成像设备、光电遥感器、合成孔径雷达等设备,从空间轨道上对海上敌方目标实施侦察、监视。三是发展电子情报侦察卫星,主要用于侦收敌方雷达、通信、导弹遥测信号,获取各种电磁参数信息,探明敌电子系统的性质、位置和活动情况,以及新武器的试验、装备情况。四是发展海洋监视卫星,主要用于监视水面舰艇和潜艇活动,侦收舰载雷达和无线电信号,有效探测和识别海上舰船。
完善海基预警探测网。在情报信息获取上,海基和天基探测平台具有获取及时、情报信息量大的功能特点。天基预警探测平台侧重于获取大范围、大纵深的战略情报信息,而海基预警探测平台则可以获取更加准确翔实、来自海上方向的情报信息。天基预警探测平台获取的情报信息,往往需要海基预警探测平台的情报信息加以印证。因此海基预警探测平台仍是获取海上情报信息的基本手段,同时也是获取战略情报信息的重要补充,应进一步加强建设。
整合现有战略预警力量。现阶段我国的海基、陆基预警探测网,虽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与未来信息条件下作战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在抓紧空基、天基预警力量建设的同时,立足于国情、军情,利用现有装备资源,加快整合海基、陆基预警力量,加快新型探测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海基、陆基预警力量的整体作战能力和生存能力。
一是继续深化对各军兵种雷达兵部队的体制编制调整,采取新编制,建立扁平网络化指挥体制,充分发挥雷达情报部队的职能作用。二是对雷达、技侦、电子对抗、观通等信息力量进行统一部署,以减少兵力兵器的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三是尽快研发部署新型雷达,提高海基预警探测的抗干扰能力。四是利用岛礁编配隐蔽雷达站和机动雷达站,适时组织机动作战,快速补网,提高预警探测网的稳定性和严密性。五是加强海基、陆基预警探测网的耦合性和及时通报能力,确保准确、及时和持续获取预警探测情报信息。六是在重点方向的前出岛岸尽快完善和部署新型探测手段,以弥补常规探测手段的不足。
推进海上战略预警体系建设,关键是要实现预警装备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使战略预警装备在预警探测、情报侦察、通信指挥等方面实现信息采集、融合、处理的网络化、自动化和实时化,按照多元探测、多元融合、整体运用、情报共享的原则要求,突出重点、梯次配置,在西太平洋当面海区的沿陆、沿海、沿岛的边界立体区域部署战略预警探测力量,形成有效覆盖西太平洋当面海区的多层扇弧形战略预警部署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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