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5月11日报道 日本外交学者网站5月8日发表文章称,国防技术的创新需要军事机构(他们知道自己的需求)和国防工业(评估可能性)以及范围更广的民用经济(技术研发的基础和国防开支的来源)的合作。
在这个广阔的框架下,各国有不同的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国防研发体制。日益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民用为主导的小型企业在国防科技里到底能发挥何种作用。在这15年里,美国国防部鼓励小型企业参与国防研发,尤其是当军事技术成本相对“现成”的民用技术成本更高时。
人们关于小型企业对美国国防部进行创新的影响意见不一。吉米·哈西克给出小型企业能够起到良好作用的几种情况,并且各种情况都举了几个例子。在应对不断迅速变化的需求,技术密集型生产和适当的保密措施(比如专利权和贸易机密保护)等方面,小型企业能成功地与有资金优势和进行渐进式创新的大企业联手。另一方面,彼得·东布罗夫斯基和欧仁·霍尔茨则向使用现成的商业技术这一想法泼了冷水,他们认为,小型企业要通过错综复杂的美国国防部官僚系统非常困难。
但关于小型企业在国防工业中到底是作用巨大还是作用甚微,或者与大型企业一起联手是否能发挥显著作用,它们在不同的国防工业体制里产生不同的作用。苏联的国防工业基础从来没有依靠小型企业,在苏联的国防采购清单里根本没有任何小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苏联没有创新,或者国防工业不能有效满足军事客户的需要。相反,这表明,创新是循序渐进的、需要资本集中投入,创新不仅仅存在于一个更适合小型企业生存的环境里。
中国的体制与苏联的体制极大不同,至少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有所不同。中国有很多小型的创新技术公司。但是鉴于中国的国防工业体制外人很难理解,没有迹象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依靠小型企业进行创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似乎采用把各种古老和新颖的间谍手段结合起来的方式来保持不落后于军事创新大国美国和其他国家。
还不是很明确俄罗斯和中国是否将“赶上”美国,比如在军事机器人领域。还不确定中国或者俄罗斯的国防工业能否有如美国国防工业一样的持续的技术创新。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有其他的优势,在长期来看能保持实力平衡。此外,美国可能难以保持在自己的技术领域不断有最新的创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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