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菲律宾必须停止在中国南海的挑衅行为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刘斐)在中国的海域内武力扣押中国渔船、暴力抓捕中国渔民,这是菲律宾对中国赤裸裸的挑衅,不仅粗暴践踏了中国公民的人权,也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上演这样一场闹剧对菲律宾而言绝对是损人不利己。
6日上午,两艘中国渔船在中国固有领土南沙半月礁附近作业时,遭遇菲海警拦截和鸣枪威胁。其中一艘渔船被当场扣押,船上有船员11人。菲律宾竟宣称,要以其国内法处理此事,且该事件并非对中国的挑衅。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与外交部对菲方的警告表明,这就是对中国的挑衅行动。中方已派出海警船赶往事发现场,并要求菲方立即释放被扣渔民,归还渔民财产。
半月礁被中国渔民称为“海公”,是中国南沙群岛的岛礁之一。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是历史形成的,并受到国际法的保护。中国在南海拥有无可辩驳的历史性权利。中国对包括半月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菲律宾狡称“事发海域属于其专属经济区”实在毫无根据。那么菲律宾海警进入他国领土暴力“执法”,执的是什么法呢?分明是违反国际法。
根据当事人回忆和多方信息还原事件可知,菲律宾警方在所谓“执法”过程中,采取了暴力的强制方式,不仅在甲板上强拖中国船员,还朝天鸣枪威胁。这无论从何角度看,都更像一起武装劫持事件。
菲律宾警方对中国公民施以的侮辱性行为,威胁了其人身安全、侵犯了其自由,严重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和要义。
从菲律宾外交部“不想提升与中国紧张局势”的表态可以看出,菲律宾是清楚这次事件对中菲关系会造成怎样后果的,但仍执意为之,加剧南海局势的紧张气氛,挑动国际社会神经。这种不利于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与合作之海的挑衅行为,难以得到该海域周边其他国家的支持,菲律宾势必遭到孤立。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菲律宾就对中国渔船在南海的正常作业进行不间断的侵扰,还对手无寸铁的中国渔民屡用武力,造成中国渔民死伤。
2000年5月,菲律宾海警在巴拉望岛附近海域射杀一名中国船长;2006年1月,台东籍渔船船长在兰屿和吕宋岛北部的海域遭菲律宾水警开枪射杀;去年5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在南海向没有任何武装的“广大兴28号”渔船疯狂开枪扫射,致一名船员身亡。
然而,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一贯坚持《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积极就制订“南海行为准则”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相关各方开展磋商,主张通过协商和对话妥善管控分歧,解决争议,同时也对菲律宾的挑衅与侵犯保持了最大克制,希望维护该海域的宁静与和平。
中国领导人年初表示,在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坚决捍卫中国的正当合法权益。日前,中国政府在新版的国防白皮书中重申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
菲律宾屡教不改的为非作歹行为如果继续,为保证本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将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反制措施。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届时,菲律宾将为自己仗外部之势、逞一时之能的挑衅行为饮下自酿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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