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2013年02月08日 03:59  解放军报 

  本报北京2月7日电 祖之报道:日前,解放军18个选举单位先后召开军人代表大会,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选举产生了268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全军选举工作从去年10月陆续展开,先由基层单位召开军人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旅(团)级单位军人代表大会代表;尔后旅(团)、师、军、副大军区级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召开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一级军人代表大会代表;最后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军委办公厅等18个选举单位召开军人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次换届选举,全军各选举单位共提名代表候选人332名,超过应选代表23.9%。与十一届相比,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基层官兵和专业技术干部代表78名(其中士官5名),占29.1%,比上届提高3.4个百分点。妇女代表29名,占10.8%,比上届提高2.6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代表18名,连任代表51名,大学以上学历代表248名,均比上届有所增加。代表平均年龄53.1岁,比上届减小0.3岁。代表全部是中共党员,有105人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

  习主席和军委对全军选举工作高度重视,有关军队选举的方针原则、解放军选举委员会组成等工作,习主席都亲自审定把关。军委、总政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发扬民主、依法选举提出要求。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选举工作有关问题。团级以上单位都成立选举委员会,政治、军事主官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各单位坚持把发扬民主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察、提名等环节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落实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级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时间均在两天以上,候选人均多于应选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整个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18个选举单位都是一次性选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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