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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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4:49 舰船知识网络版 | |
作者:福建南安市农业与海洋局 王延艺 谢建平 《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以来,海洋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海域使用权的他项权利也随之逐渐浮出水面。但由于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相关规章制度尚不健全,所以缺乏可操作性。自2002年以来,福建南安市农业与海洋局在海域管理工作中大胆尝试,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并初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2年,在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过程中,许多用海者对海域使用权不理解、轻视且不予配合。现状使该局意识到:如果能够在近期内协助用海者办理一两宗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现海域使用权的他项权利,将极大地推进全市的海域使用确权工作,对海域使用管理起到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为此,该局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多方努力,向相关的涉海单位和银行阐述《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法律地位及其效力,让他们真正了解《海域使用权证书》与《土地使用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样具有抵押等他项权利,从而得到了银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用海者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2年12月30日,经市农业与海洋局穿针引线,南安市某有限公司、某油库与南安市某石油仓储有限公司两家用海业主终于与南安市石井农行达成贷款意向,拟以海域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并向市农业与海洋局申请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接到其申请后,该局连夜向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请示。由于没有什么经验可供借鉴,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也无法给予明确的答复。于是,该局直接向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递交了《关于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请示》。在得到口头答复后又马上买了《土地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等相关的法律书籍,并派出熟悉法律的工作人员到国土资源局、银行及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规定。通过学习、咨询,更加坚定了尝试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信心。2002年12月31日,该局召开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会,决定受理这两家用海业主的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会后,工作人员马上设计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财产抵押清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证明书》,及时为两企业办理了福建省首宗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两家企业分别与农行签订了抵押贷款额1562万元和1423万元,农行分别向两企业发放首次贷款1100万元和830万元。 这宗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消息的传出,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用海者的信心。非渔业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受到了用海者和银行的空前欢迎,其他用海业主和银行也纷纷效仿。去年1月7日和今年3月19日,市农业与海洋局又分别为南安市某石油有限公司和某石化燃料油库两企业办理了1123.7万元和1403.1万多元(银行首次发贷分别为270万元和400万元)的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至此,南安市已有4家企业利用海域使用权作抵押,累计向银行抵押贷款5511.8万多元,银行首期发放贷款累计2600万元。 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的开展,让广大用海者看到了《海域使用权证书》的法律效力,转变了他们原有的用海观念,有力地推进了海域管理工作的开展。截至今年3月19日,全市共受理海域使用申请58宗,办结52宗,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52本,确定海域使用权属2.88多万亩,征收海域使用金近15万元,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56.7万多元。今年非渔业用海的年审工作也已顺利完成。 虽然该局对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目前这项工作还很不规范。如《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财产抵押清单》《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证明书》等没有可供使用的统一格式;无偿登记不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银行对海域使用权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支持力度尚不够。建议国家海洋局尽快出台有关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规章制度;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体现海域使用权的价值,使其与土地使用权一样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尽早制定出相应的收费标准,形成有偿服务,以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摘自《中国海洋报》1299期 相关专题:“凤凰号”下西洋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