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海洋行政监察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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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4:47 舰船知识网络版 | |
海洋行政监察,是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实现海洋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对海洋行政相对人遵守海洋法律法规和行使权利义务的情况所进行的单方面的强制性了解和查证的海洋行政行为。正确运用法定海洋行政监察的手段和方法,依法实施海洋行政监察,是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政、依法管海的重要标志之一,进一步加大海洋行政监察的力度,是我国海洋行政管理年中所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我国法律、海洋行政法规和海洋行政规章的规范以及我国海洋行政管理的实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海洋行政监察的力度。 检查 检查是海洋行政主体实施海洋行政监察活动运用最多、最广泛的方法之一,它是便于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检查分为:实地检查、综合检查、专题检查、定期检查、临时检查和抽样检查。 审查 审查是指海洋行政主体对海洋行政相对人报送的文件、材料或资料进行核对、查证或者是与现场实物勘验、检验、查验结果相结合,判断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的活动。海洋行政主体在海洋行政管理的活动中,为了了解海洋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情况,或根据有关信息,发现海洋行政相对人有某种违法事实或其他问题的情况时,为查明和证实有关问题,而对海洋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文件、证件、报表、记录表、账簿、日志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这些文件、证件、报表、记录表、账簿、日志等的真伪,并从中发现问题。 调查 调查是指海洋行政主体为查明海洋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情况,向有关人员获取证据和信息的一种行政行为。海洋行政主体发现海洋行政相对人存在某种违法行为后,为了证实和查明真相,以各种方式从海洋行政相对人或其他有关知情人处收集有关该问题的证据和信息,了解相关情况的背景材料、问题的发生过程,以得出该问题的存在与否和问题的大小或轻重的结论。调查一般是属于事后海洋行政监察范围,调查可以通过询问、讯问、鉴定、勘验、审查文件、材料、记录表、日志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的结论必须在适当场合和范围内告知海洋行政相对人,并认真听取海洋行政相对人的申辩意见。根据方式、方法的不同,调查可以分为一般调查、专案调查、联合调查、并案调查、现场调查、全面调查等种类。 汇报 汇报是指海洋行政主体指令海洋行政相对人于指定的日期到海洋行政机关办公地点汇报其守法情况,或提供书面汇报材料的海洋行政监察活动。 监测或监视 监测或监视是指海洋行政主体对海洋行政相对人或与之有关的客体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跟踪,以便掌握其活动信息的海洋行政监察行为。目前常用的监测监视有目视、遥感传感器、化学分析等监测监视手段。时下,使用目视器材的目视监视一般有两种:一是普通光学器材设备监视,二是红外光学器材设备监视。遥感传感器监视是指海洋行政主体利用遥感技术监视海洋行政相对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客体的海洋行政监察行为。主要有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浮标遥感和岸站雷达等。化学分析监测是指海洋行政主体对与海洋行政相对人与之有关的客体利用化学手段提出分析意见的海洋行政行为。其实施的对象一般主要是针对造成海洋污染的各种污染物质和污染因素。 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是指海洋行政主体依法要求海洋行政相对人就某特定的事项向其申报、说明,由海洋行政主体登记在册的海洋行政行为。注册登记主要是海洋行政主体就海洋行政相对人及其相关客体的有关情况进行造册、记录、存档,便于海洋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确认和管理。这种注册登记并不改变海洋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海洋行政法规和海洋行政规章对注册登记工作一般有着法律规范。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滕祖文 相关专题:“凤凰号”下西洋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