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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遭歧视被扣证件起诉新加坡航空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1日 09:11  扬子晚报

  期待了一个冬天的阳春三月如期而至,很多喜欢旅行的人终于可以打点行装,一解冬日的寂寞了。出去走一走、看一看,让自己疲惫的心灵接受阳光的沐浴,实在是一件让人乐不思蜀的事情。

  但是,随着近年来旅游人数的增多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加强,关于旅游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而3.15消费者维权日的日益临近,让旅游维权的话题备受关注。本期,我们就挑选几起案例,就当给你提个醒,在您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要忘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事件回放:2002年9月6日,深圳的广东凯地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一行7人经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安排,由香港搭乘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机过境新加坡去马尔代夫旅游。途中,该所7名游客却在香港被该航空公司收取全部护照、往返机票等旅游证件后才允许登机。可奇怪的是,该航空公司对同机的其他西方等国的乘客却没有采取相同措施。班机在香港至新加坡及马尔代夫的途中,7名游客都由保安人员专人看管,连上机场的洗手间也需向保安人员报告。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新加坡航空公司并未将扣留的证件归还给中国游客,而是待其他乘客全部下机完毕,才将7名游客连人带证件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部门,审查一个多小时,后因没有任何问题而放行。

  在强扣事件发生后,7名游客之一的陈钢,在深圳起诉新加坡航空公司。法庭上,当事人陈律师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要求该航空公司在原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0万元。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经过审议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新加坡航空公司登报道歉并赔偿两万元人民币。然而新加坡航空公司不服,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法庭调查。二审认为陈钢诉称新航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歧视性有充分的事实根据,陈钢被迫交出旅行证件并非其真实意思,新航收取陈钢旅行证件的行为限制了陈钢的人身自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新加坡航空公司将为扣留深圳乘客的护照一事公开道歉,并向被扣证旅客支付两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历经4年的人身侵权一案终以新加坡航空公司败诉收场。陈钢表示,法院判决新航公开赔礼道歉就达到了他的诉讼目的,至于精神赔偿数额的多少并不重要。最后,经7人商量决定,将这两万元的赔偿费全部捐献给其所在单位的对口帮扶单位——湖南湘乡市,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山区孩子读书。

  旅游维权案例链接——

  【案例】承诺二星或三星级酒店、双标间等,却未兑现;宾馆出现停水停电等服务质量问题。

  点评:经查实后,可要求旅行社返还实际入住宾馆与合同约定宾馆的价格差,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案例】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导游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或擅自更改行程或游览顺序。

  点评:导游擅自减少或强迫增加景点,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双倍退还景点门票费。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增加景点,游客也可要求返还门票费用。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游览顺序,并影响到实际游玩,可要求赔偿。

  【案例】泰国游途中,泰方导游威胁、强迫游客另交1000元参加自费项目。

  点评:胁迫游客强制消费是违规行为,游客有权拒绝,更有权回程后向组团社索赔。旅行社需向每名游客退还多交的1000元。同时,旅行社需就减少的参观项目退还景点门票和导游服务费,再赔偿同额违约金。扬 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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