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 记者 季明、贾远琨12月9日报道:均瑶集团8日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对于“均瑶集团对奥凯航空出资不到位”传言予以澄清。
在律师声明中,均瑶集团表示,奥凯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北京奥凯交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其股东。2006年2月,均瑶集团受让奥凯交能部分原股东所持奥凯交能股权,成为奥凯交能股东。均瑶集团已将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予转让方,并取得奥凯交能71.43%的股权。作为股权受让方,均瑶集团已履行了全部相关义务。
均瑶集团在声明中强调,由于均瑶集团自始至终都不是奥凯航空的股东,因此对于奥凯航空来说,均瑶集团不存在出资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均瑶集团对奥凯航空也不存在任何性质的欠款。
均瑶集团还在声明中表示,奥凯航空因自身的原因,向民航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暂停客运航班执行,此系奥凯航空的公司行为,与均瑶集团并无关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