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仅有道歉是不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09: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沸沸扬扬的东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4月7日,东方航空公司首次承认部分返航航班存在人为因素,并向旅客致歉。

  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执飞云南省内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4月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又有多个航班返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给广大旅客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可是,对于这一事件,东航公司最初的态度却颇为暧昧,仅以“天气原因”告示公众,在媒体和公众的一再质问下,终于有了4月7日的最新表态。

  其实,对东航公司而言,航班集体返航事件已经演变成为一场公共信任的危机。应该说,任何一个地区或单位,都不愿意发生这样影响恶劣的事件,更不愿意让人去传播这类信息。面对这种事件,不少地方和单位的第一反应是,能捂就捂、避重就轻,这种心态比较普遍。然而,对负面事件“捂”的结果,常常是造成更大的被动,带来了更大的“负面影响”。

  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都不会以当事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东方航空公司对于返航事件的含糊其辞,就遭到了公众的普遍质疑,最终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试想,如果航空公司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诚恳、及时地向乘客和公众致歉,至少,社会的反响会平和一些。

  目前,东航云南分公司的两位负责人已被停职,东航公司表示,受影响的旅客可以获得补偿。东航为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东航事件还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比如,作为一个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企业,如何更妥善地处理“危机事件”,如何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如何在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这恐怕都是需要认真面对的。

  据报道,返航飞行员不满航空公司所给的待遇,才是这起“返航”事件的实质性原因。飞行员作为利益的一方,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应该得到支持。但利益诉求的表达,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而不是牺牲公众利益来达到个人目的。用如此极端的手段,以损害他人为代价来“要挟”公司,这既不符合职业道德,也与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

  此次东航事件,将本属于企业内部的劳资冲突,酿成了一场公共事件。这也提醒我们,在《劳动合同法》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在员工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背景下,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的利益诉求,合理的,就应该及时解决;不合理的,也应该讲清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和谐共赢的局面,才能更好地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人们期待返航事件的解决,能够成为提升东航管理水平、提高竞争力的新起点;期待更多的企业和员工能够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顾兆农 雷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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