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运输机到现在为止仍然是空白(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3日 07:54 《舰船知识》杂志
我国大型运输机到现在为止仍然是空白(图)
引进苏-27战机生产线让中国有能力生产第三代战机

  合作的前景

  从整个世界格局看,在先进技术,尤其是军事技术上,西方对中俄的壁垒不可能完全消除。因此中俄有必要开展深入的军事合作,航空工业的合作自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首先,从航空工业的完整性来看,我国与俄罗斯仍有很大差距。我国的航空工业长期以来主要是为了满足防空需要,主要精力一直都放在战斗机上。但是要建立起完整的空军力量,不能光靠战斗机,还需要轰炸机、攻击机等其它类型的作战飞机,以及大型运输机、空中加油机、预警机和电子战飞机等支援保障飞机。

  我国的大型运输机到现在为止仍然是空白,而俄罗斯却具有世界级水平,有多种型号的大型运输机。例如,具有较高实用性的伊尔一76大型运输机,在苏联解体时已经生产了700多架。这么庞大的大型运输机队具有战略性的空中机动能力,到目前为止也是除了美国以外的世界其他国家难以企及的。

  现代空战中,作战飞机背后还需要一个庞大的支援保障机群,比如预警机、加油机、电子战飞机等,而这些飞机都是以大型运输机为载机平台。没有大型飞机作为支援保障机群,空军就永远不能脱离地面支援,始终只是一支防御力量。例如我国自行研制的大型预警机,目前还只能采用俄罗斯的伊尔一76作为载机平台。大型预警机一般工作时间6小时,需要4~6架才能保证一个战役方向的需要,10-20架才能保证一个战略方向的需要,我国目前缺乏预警机及其它大型支援飞机的载机平台,还必须依靠同俄罗斯的合作。

  要想建成一支攻防兼备的空军,轰炸机和歼击/轰炸机是其中重要的进攻力量。我国的远程战略轰炸机还是空白,歼击/轰炸机仅有歼轰一7一种。而俄罗斯很早就拥有图一22M和图一160战略轰炸机,有苏一24和苏一30歼击/轰炸机,目前正在发展的苏一34远程歼击/轰炸机,最大起飞重量超过40吨,实现了中程轰炸机和歼击/轰炸机之间的任务衔接。

  直升机在现代化战争中是陆军的重要机动力量,可以机动灵活地遂行运输、机降、侦察和攻击等任务。我国直升机研制成功的型号很少,各个机种尚不构成完整的体系,不能满足陆航的需求。而俄罗斯直升机工业比较发达,有多种型号的直升机,形成完整体系,比如米一24和卡一50武装直升机、米一17运输直升机、卡一31预警直升机、米一26巨型运输直升机等。 所以我国虽然在战斗机技术上与俄罗斯差距较小,但是在其它机种的研制上与俄罗斯现有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有必要和俄罗斯展开深入合作,发展出完整的飞机种类系列。其次,我国的研究基础比较薄弱,在许多领域的研究深度和广度都不如俄罗斯。例如,我国的战斗机气动布局比较单一,歼一7、歼一8和歼一10战斗机都采用了三角翼布局。很多研究中途停止,未能转化为实际项目,例如采用变后掠翼布局的强一6飞机。而俄罗斯在空气动力研究方面的积累远远超过我国,它的作战飞机气动布局多样,包括边条翼(米格一29、苏一27)、三角翼(米格一2l、苏一15)、变后掠翼(米格一23、苏一24)等多种布局,还有前掠翼的试验机(S一37)。这种积累是我国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

  我国直到近年才完成高推重比涡扇发动机的研制,而苏联在1980年代中期就研制成功推比为7的AL一31发动机,其批量生产的经验比我国早20年。俄罗斯目前已经在AL一31的基础上研制出推力14-14.5吨的改进型号,可以将第三代战斗机的推重比再提高10%左右,其进展也要早于我国。

  俄罗斯在金属航空材料方面的研究水平很高,例如锂铝合金和钛合金技术,属于世界先进水平,在苏一27、苏-30和米格一29战斗机上都有成功的应用经验,起步早于我国,值得我们借鉴。总之,我们虽然在某些技术上接近甚至超过俄罗斯,但是从整个航空工业来看,与俄罗斯仍然有较大差距。

  而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则能够为俄罗斯提供帮助,并且在获得西方先进技术方面也比俄罗斯更为便利,所以双方的合作能形成交流互补的局面,实现共同发展。

  中俄军事航空领域合作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应当形成协同生产能力。

  现代战斗机的造价昂贵,生产数量不大。以中国为例,大约需要维持一支1500架战斗机的空中力量,其中包括3-4个机种,因此每个机种的保有量是300--500架。现在研制一种新战斗机的周期约为20年,也就是说,现有飞机生产期约为20年,所以一个新机种的年平均生产数量为15~25架。考虑到早期和后期生产数量较少,中期产量较大,最高年产量大约为30--50架。30-50架的年产能力在平时是足够的,在战时就会非常不够。在战时虽然可以通过紧急体制提高军品产量,但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技术禁运等制裁,主要工业基地和运输线可能受到攻击,因此在现代战争中,如果敌对双方势均力敌,战斗机的生产能力就不能满足战时的剧烈损耗。

  如果中俄形成协同生产能力,则可以解决这一矛盾。中俄两国战略纵深都很大,在一国发生战争时,另一国的国土相对比较安全,且双方接壤,运输方便。

  由于两个国家都是世界大国,在航空工业上必然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在一些重要型号,比如新一代战斗机的研制上,肯定是强调以我为主,所以很难在关键飞机型号上形成共同研制的模式,但是,仍然可以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关键技术互换和统一人机界面来实现协同生产能力。

  尽量统一发动机的尺寸规格、接口设计和推力等级,使发动机具有互换性,或者通过不大的改动就能够兼容对方的发动机。目前歼一10和歼一11就可以做到这一点,FC一1也使用了俄罗斯的RD一93发动机。假设中俄能各自形成推比为8的一级发动机200台的年产能力,则两国一共可以形成400台的生产能力,按照单双发机2:1的数量比,可以年产歼一10级别的飞机200架,歼一11级别的飞机100架,数量比较可观。

  机载导弹造价昂贵,存储条件要求高,平时不易多储备,战时消耗却十分惊人。通过统一航电系统的标准,或者通过预留接口的方式,可以兼容对方的航电设备和机载武器。

  统一人机界面的设计风格,采用通用语言符号,或者采用可互换的两套符号体系,增加人员训练的交流,可以使一方飞行人员能够迅速掌握另一方的作战飞机。提高地面保障设备的通用性,互相建立维修线,可以使地勤人员能够维护另一方的飞机。

  通过这些措施,在战争爆发时,一方可以从另一方迅速获得作战飞机或者零部件的补充,提高战争力的持续性。现在中俄双方可以说是面临着共同的潜在战争威胁,尤其是在航空领域,对手其实十分明确,因此双方应当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实现共同发展,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专题:舰船知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