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战略之页网站5月17日报道,由于无法从美国获得“捕食者”武装无人机,沙特阿拉伯把目光转向了中国,并正在采购数目不详的“翼龙”无人机。据介绍,每架“翼龙”无人机可挂载两枚与美制“地狱火”导弹类似的BA-7激光制导导弹,或两枚重达60公斤(约合110磅)的GPS制导炸弹(与美国SDB炸弹相似)。报道还称,据信至少还有另外一个波斯湾阿拉伯国家订购了“翼龙”无人机,其他国家可能正在展开相关谈判。
自2008年以来,中国飞机制造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开始公开亮相“翼龙”无人机原型机的相关图片与视频。报道称,“翼龙”无人机是美国MQ-1“捕食者”无人机的克隆机型。2012年,人们曾看到一架“翼龙”无人机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上空飞行。乌兹别克斯坦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这款无人机的首批出口客户。
据介绍,“翼龙”无人机的研发工作开始于2005年,于2007年首飞,2008年中国部队接受首批“翼龙”无人机,进行进一步测试。“翼龙”无人机的外形类似于体形较大的美制MQ-9“捕食者”无人机,而其大小几乎与重为1.2吨的“捕食者”无人机完全相同。“翼龙”无人机重1.1吨,翼展14米,机长9米。其最大升空高度为5300米(16400英尺),续航时间超过20个小时。“翼龙”无人机的有效载荷为200公斤。
“翼龙”无人机的宣传画册显示,这种无人机挂载两枚蓝箭-7导弹。自2002年以来,中国开始对外出口这种空对地导弹。蓝箭-7导弹与美国“地狱火”导弹非常相似。每枚蓝箭-7导弹重47公斤(约合103磅),基本上是一种最大射程为7000米的激光制导反坦克导弹。与单价达7万美元的“地狱火”导弹相比,蓝箭-7导弹售价较低,而且还可以还价。
AGM-114 (地狱火II)导弹加装穿甲或爆破/破片弹头,后者用于打击非装甲目标与碉堡。由无人机发射的导弹往往携带爆破战斗部。“地狱火II”重48.2公斤(106磅),携带一个重9公斤弹头,射程为8000米。“地狱火”导弹已投入使用30多年。
“翼龙”无人机并非沙特阿拉伯能够采购的唯一可用无人机。以色列是无人机设计领域中的佼佼者,作为无人机制造商,其仅次于美国。不过,从政治角度来看,阿拉伯国家从以色列采购军事装备是不可行的,或者说至少是不能公开。据信至少还有另外一个波斯湾阿拉伯国家订购了“翼龙”无人机,其他国家可能正在展开相关谈判。(知远/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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