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中美日对专属经济区的定义不同

2013年12月26日 09:33  新华网 

  外媒称,所谓“航行自由”,其主干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是太平洋之主美国奉行的金科玉律。但是美国与日本之间还是存在微妙的温度差的。

  据日本《朝日新闻》12月25日报道,美国一直主张,在赋予沿岸国家探明及开发水产资源权利的专属经济区内,其他国家原则上是可以从事军事活动的。

  对此,日本政府一直避免公开表示“可以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开展军事活动”。2003年,时任外务省北美局局长曾经在参议院复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航行自由也须适当考虑沿岸国家的关切”这一条款。由此成为(日本政府的)官方见解。

  报道指出,这是为与中国进行外交谈判预先留出的余地。

  熟悉海洋事务的海洋政策研究财团主任研究员秋元一峰指出,“‘暧昧’也是有好处的”。

  报道称,中国一直主张,“冲之鸟岛”是礁不是岛。如果承认是“岛”,周边的海域就是日本的“专属经济区”。持他国在沿岸国家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活动应受到限制这一立场的中国,就只能克制其自身在该区域的活动了。想在美军关岛基地附近收集情报也将变得困难起来。

  中美围绕专属经济区的对立开始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后。

  同志社大学教授坂元茂树说:“不希望海上及空中航行自由受到限制的发达国家与想要消除威胁的发展中国家之间争执不下。所以(公约)是在兼顾军事活动的背景下经过充分研究制定出来的。”而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赋予相关国家经济权利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报道称,中国晚了一步。上海社会科学院专家金永明说:“当时对于海洋法的研究非常有限,谈判的最初阶段都没有法律专家参与。”随着不满情绪的积累,限制他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从事军事活动也逐步走向正当化。

  由于专属经济区是新的法律概念,所以按照金永明的说法“由于公约中有表述暧昧的地方,各国可以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解释”。实际上和中国一样否认在专属经济区内拥有航行自由这种立场的国家大约有20个,包括巴西、印度等国。

  美国的多数海洋学者都认为,“随着中国自身的不断壮大,未来也将会慢慢尊重航行自由的”。

  但是美国亚太安全研究中心副教授霍尔农给这种乐观论调泼了冷水,他认为期待中国发生变化并不那么容易。“中国之所以强化对专属经济区的管理,是因为其遭受西方国家殖民的历史,它想要建立不同于欧美主导的新的海洋秩序”。

(新浪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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