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战略之页网站12月14日刊文称,据信中国不仅为巴基斯坦提供CH-3(“彩虹”-3)无人机和CH-4(“彩虹”-4)无人机,还为其提供配套的武器。到目前为止,出口CH-4一事尚未得到证实,但中国可能已经出售了部分技术。
文章说,11月25日,巴基斯坦宣布两款国产无人机(“布拉克”和“沙赫帕尔”)入役。过去10年中,巴基斯坦曾使用过一些国外(以中国为主)制造的无人机,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功。这两款新无人机让巴基斯坦军方拥有常备的手段,获得某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尽管许多国家都能把无人侦察机的基本技术搞到手,但建造并维护可靠的无人机的能力就是另一回事了。
文章称,“布拉克”似乎与美国陆军的RQ-7B“影子”200类似,后者是上世纪90年代设计的,目前仍在使用。470公斤重的“布拉克”续航时间为12小时,而较小的“沙赫帕尔”每次出动可在空中停留7小时。
“布拉克”可在离基地远至250公里的地方执行任务,最高速度约为每小时140公里。“布拉克”与中国的CH-3(“彩虹”-3)无人机十分类似,可携带一对与美国的“狱火”空对地导弹类似的中国导弹。“沙赫帕尔”类似于巴基斯坦为商用和警用市场研发的小型无人机。
文章提到,2012年年底,巴基斯坦宣布将从中国购买武装无人机。当时几乎没有透露其他什么细节。巴基斯坦努力研发武装无人机已有近10年的时间,却没有成功。而中国却暗示它的几种导弹(尤其是“蓝箭”-7和“红箭”-10)无论大小还是性能都与美国的“狱火”不相上下,且可以安装在无人机上使用。中国还在兜售一种外形、重量和性能与美国的“捕食者”相似的无人机。这种被称作CH-4(“彩虹”-4)的无人机外形与MQ-9“死神”无人机类似,而大小几乎和较小的“捕食者”无人机差不多。CH-4重1.1吨,翼展14米,机长9米。其最大飞行高度为5300米,续航时间超过20小时。这种无人机应当能携带一对“蓝箭”-7导弹。中国从2012年开始推销CH-4。
文章称,中国为CH-4提供中国制造的武器。其中最重要的是克隆自“狱火”的AR-1。这是一种重45公斤、最大射程10公里、携带一枚10公斤弹头的导弹。AR-1既可GPS制导也可激光制导。另外一种武器则是美国的SDB(小直径炸弹)的翻版,SDB是一种重128公斤的GPS制导滑翔炸弹。中国的版本叫“飞腾”-5,是一种100公斤重的GPS制导炸弹。中国的版本比美国的原版要便宜得多(价格只有一半左右)。
巴基斯坦也一直在自主研发无人机。2008年,它测试了“乌卡布”。最近巴基斯坦一家公司制造出了重470公斤的“沙赫帕尔”。
巴基斯坦曾要求购买美国的“捕食者”无人机,但遭到拒绝,因为美国担心巴基斯坦会允许中国研究美国的这款无人机,从而让中国获取过多生产机密。但意大利和德国等欧洲国家,一直乐于向巴基斯坦出售无人机。
文章指出,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巴基斯坦军用设备的主要供应商,这其中常常涉及高度保密的技术转让协议。保密的部分原因在于中国的技术大部分是“偷来”的,中国人想避免太过明目张胆地使用这些技术。巴基斯坦的部分无人机技术显示出其源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