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提要
随着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100多家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冲破藩篱,闯入多年来壁垒森严的陆军武器装备生产领域。民间“军火商”的出现,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链条上的各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冲击,也给武器装备生产的监管者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科学应对,提高装备研制质量和监管水平,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于春光)
民企跻身装备承制行列
陕西出了个王宝和。
这个民营企业家研发出在国内填补空白的轻型轮式装甲车,成了联合国维和部队中国工兵营的主要装备,并且通过军贸军援的方式,出口到8个国家。
2004年6月,王宝和的公司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签订了一批轻型装甲车的生产合同。一个月后,他亲自押运着标有“UN”字样的装甲防暴战车开赴北京交货,从而成为中国民企生产武器装备的第一人。英国《金融时报》评论说,这“象征着中国军队数十年来单纯依赖国有企业军工承包商的时代结束了。中国战略决策层越来越意识到,民企也是中国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2002年5月,王宝和在国家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开发出轻型装甲车,引发了轩然大波。褒之者称其勇气可嘉,贬之者斥其大胆狂悖。有人甚至当面教训他说:“军火是想生产就能生产的吗?你这是违法!”恰在此时,王宝和从报纸上看到了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的消息,他看到了希望,也有了继续前进的力量。
数年打拼,跌跌撞撞,王宝和生产的轻型装甲车终于于2005年9月通过了总装备部陆装科订部组织的设计定型,他从此成为我国民企研制生产武器装备的第一人。
近年来,我军军品采购的诸多怪现象,引起了武器装备采购战线许多同志的关注和思考。比如,珠三角、长三角和沿海一带,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这些地区的优秀民营企业,具有运行机制活、价格成本低、转型速度快、生产周期短、对现代科技发展具有特殊的嗅觉等优势,他们某些产品的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已大大超过国内军工行业的同类产品,但我军武器装备采购,80%在西北、东北等工业技术相对滞后的地区,在科技发达地区订货少之又少。反观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其大部分武器装备都由民企设计、制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军武器装备生产一直是国有军工企业包打天下。“项目国家定、投资国家出、产品国家买”成了固定模式。长期的垄断地位和“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理,使一些军工企业管理体制僵化、技术革新缓慢、成本价格猛增、工艺设备老化、产品性能滞后、经营效率不高。这种状况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兴起,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据统计,国内IT行业超过80%的生产和制造都是由民企完成的,民企已成为国防建设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2002年10月,面向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正式颁布,我军武器装备采购改革步伐显著加快。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体系。
弄潮儿敢向涛头立。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闯进了我军武器装备生产领域。装甲兵驻宝鸡地区某军代室总代表季少华说:当前,进入武器装备生产的民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搭车”进来的,就是通过为军工企业配套而来的;另一类就是“开车”进来的,就是跻身我军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行列、承担我军武器装备总体研制生产任务。据透露,至今,已经有100多家民企和股份制企业等非公企业成为陆军装备的承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