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和园是挪用北洋水师的军费吗?
颐和园工程所挪用的海军经费,和北洋海军军费并无关系。
颐和园工程款涉及“海军色彩”的款项共有三部分:一部分是来自海军衙门的军费,虽然是挪用,但同一时期北洋海军的军费并没有受到任何侵占。第二部分是海防捐,是以海防的名义募集社会捐资,以虚职的官衔等作为回报,这笔钱原本就不用于北洋海军,不能视为挪用。第三部分在清史档案中称为“海军巨款”,指1888年秋,负责颐和园工程的醇亲王通过李鸿章,向沿江海省份的总督、巡抚授意,让其筹资报效颐和园工程。但为颐和园而筹资,无法摆上台面,醇亲王于是便想出了海军的名义,共集得白银260万两。由此可见,颐和园工程实际上是以海军名义敛财,却并非直接挪用了北洋水师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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