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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提升航空服务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0日 10:08  中国民航局网站

  施行缩小飞行间隔。东部地区全部施行雷达管制最小飞行间隔,区域管制区最小飞行间隔10公里,终端(进近)管制区最小飞行间隔6公里。中部地区施行缩小的飞行间隔,区域管制区最小飞行间隔20公里,终端(进近)管制区最小飞行间隔10公里,经过批准的特殊地区可以施行雷达管制最小飞行间隔。西部主要航路和进近管制区施行缩小的飞行间隔。

  建设空管运行管理系统。构建全国集中处理预先飞行计划系统平台,实现领航计划分散受理和集中处理。建立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和空管分局(主要机场塔台)三级流量管理运行系统。实施民航运行管理中心一期工程,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地区运行管理中心,加强空中繁忙地区空域评估,实现空域流量、容量情况的监控和有效管理。

  完善空管运行协调机制。创新空域管理和使用机制,加强军民航空管协调配合,完善互派联络员制度,推进军民航空管联合运行和终端管制区内统一管制。建立完善空域灵活使用机制。加强空管系统与航空公司、机场之间的运行决策协调和信息共享。完善空管系统内部运行信息通报和协同决策机制。做好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工作。

  加强气象和情报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机场气象探测设施,增强气象信息分析处理能力,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气象运行服务体系,开发制作多样化服务产品,开展专业化和个性化气象服务。建立航空情报运行三级管理体制,加强航空数据信息管理,建设航空情报数据库,开发数字化航行通告系统,推进目视航图制作工程,加强通用航空情报服务。

  第三节  加强空管技术保障

  提高空管自动化水平。更新老旧空管自动化系统,升级和扩容空管自动化系统。推进高空管制中心之间,及其与中低空管制中心、终端(进近)管制中心之间的系统互联,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容灾能力。以高空管制中心为核心,建立全国一体化空管自动化系统构架。

  提高空管通信能力。扩大地空甚高频和高频通信的覆盖,增强航空公司航务管理通信能力,加大高原地区卫星通信建设力度。推进空管核心业务通信网络和地区空管数据通讯网建设,提高通信传输能力。增强自动转报网络功能,促进自动转报网向航空电信网(ATN)过渡。发展地空数据通信。建设集群通信系统和管制中心内话系统。

  提高空中导航能力。优化导航台站的网络布局,建设全国范围测距仪(DME)网络,支持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方式。建设终端区导航设施,支持所需导航性能和区域导航(RNP/RNAV)运行。建设具备多种进近能力和多样进近方式的导航设施。研究提高特殊机场和高高原机场的导航能力。加快地基区域完好性监视系统(GRIMS)设施建设,完成接收机自主完好性监测系统(RAIM)的升级改造和评估。

  提高空管监视能力。在西部地区,加快主要航路及进近管制区雷达布设,推进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ADS-B)建设。在东部地区,航路航线实现无雷达覆盖盲区,繁忙干线航路以及枢纽机场终端区实现雷达三重覆盖。在飞行流量前20位的机场建设场面监视雷达,在双跑道和多跑道运行的机场建设场面监视雷达和多点定位系统(MLAT),在特殊区域配置移动二次雷达。

  提高空管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加快值班和运行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空管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健全空管设备维护维修体系。

  推广应用空管新技术。完善空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机制,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应用自动化系统融合处理、航空电信网/空管服务信息处理系统(ATN/AMHS)、地空数据链系统、地基增强系统(GBAS)、航路对流天气预报系统、高原机场气象预报系统等新技术。开展L5频段、伽利略(Galileo)、北斗系统完好性服务研究。

专栏5  “十二五”时期空管系统重点工程

工 程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运行管理中心工程

建设运行管理中心一期工程、飞行流量信息集成系统、空管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和运行管理席位。

管制中心工程

新建沈阳、武汉等10个区域(终端)管制中心,扩容改造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管制单位的自动化系统,建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沈阳6套进离场排序系统。

通信系统工程

新建、扩建以及更新地空通信系统,建设完善民航宽带数据通信网、空管核心业务网、区域传输网络等平面通信系统,建设大中型机场终端通信系统。

导航网络工程

更新老化设施,完善陆基导航网络布局,建设DME网。

监视系统工程

实现主要航路航线雷达连续覆盖和繁忙机场的多重覆盖,建设繁忙机场MLAT系统和适应高原航路监视的ADS-B地面站。

航空情报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航空情报数据库,开发全国通用航空目视航图和数字化航行通告系统,研发机载导航数据源数据系统。

气象系统工程

完善气象中心、气象信息平台、气象预报系统、机场探测设施等。

 

  第七章  提升航空运输服务能力

  提高运输服务能力是民航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民航强国的根本要求。要建立通达、通畅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扩大航空规模,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是提高航班正常率和国际竞争力。

  第一节  大力发展旅客运输

  完善国内干线网络。发展快线化旅客运输,构建骨干航空运输通道,在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机场间的干线上,全面开展航空快线运输服务。提高枢纽机场与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重点旅游城市的航班密度。引导航空公司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航空服务。通过航线航班时刻等资源的支持,鼓励低成本航空公司逐步进入主要的干线运输市场。充分发挥航空运输的比较优势,积极推进空铁联运,发展多式联运。不断扩大两岸通航规模,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航空运输合作。

  促进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支线航班开展代码共享、联营联运等合作,构建“干支衔接、协调发展”的航线网络结构,提升支线航空的通达、通畅能力。重点支持西藏、新疆等区域支线发展。完善支线航线的准入制度。选择西北、西南等“老少边穷”和地面交通极为不便地区作为试点,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

  扩大国际航空运输。大力发展以枢纽化运作为支撑的国际旅客运输。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国际航权管理机制,优化国家航权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增加欧美航线航班密度,开辟连接南美、非洲的国际航线,积极推进周边区域航空一体化进程。培育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加强国际航空通道建设,增加枢纽的网络辐射范围和强度。增强门户枢纽集散功能,提高国际中转旅客比重。

  第二节  积极发展货邮运输

  提高国际货运能力。鼓励货运公司间的并购、重组和业务合作,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全货运航空公司。积极稳妥、有序渐进地开放货运市场,引导我国航空货运企业开辟国际航线,加入国际航空货运联盟,扩展国际货运网络。加强与海关等联检部门的协作,实行便利通关、异地清关,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推动航空货运物流化。鼓励货运航空公司与铁路、公路、水运和物流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完善地面物流网络,开展多式联运,促进航空货运企业由单一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鼓励口岸机场建设航空保税物流园区。引导建立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航空公司建立货运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促进航空企业与其他物流企业实现信息对接。支持邮政航空、顺丰航空等企业拓展航空快递业务,推进重点城市航空快件绿色通道建设。

  加强货运枢纽建设。支持和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建设航空货运枢纽、货运集散地和快件处理中心,在航线经营权、航班时刻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形成3个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环渤海地区以北京、天津为主,大连、青岛、济南、石家庄为辅;长三角地区以上海为主,杭州、南京为辅;珠三角地区以广州为主,深圳为辅。加强沈阳、厦门、郑州、武汉、成都、重庆、昆明、西安和乌鲁木齐等机场航空货运枢纽的建设。

  第三节  合理配置运输装备

  以航空运输需求为基础,优化机队结构。支持增加宽体机、支线机和货机,鼓励使用国产飞机。引导退出老旧飞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行业机队采购成本。到2015年,机队规模达到约2750架,运力年均增长11%。

  第四节  全面保障航班正常

  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完善航班正常率统计办法,细化落实行业运输服务最低标准承诺的措施,建立主要机场航班正常率、平均延误时间的公众信息通报机制。明确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单位保障航班正常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将航班正常率作为航空公司申请航线、航班的先决条件之一,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优化大型机场航班时刻安排,避免航班聚集拥堵。建立空管系统航班正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管制水平。

  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和应急机制。大型机场、航空公司和空管等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制定航班延误后的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拓展信息渠道,及时有效地将航班延误信息和应对方案向公众通报。建立航班延误及应急处理后评估机制。

  第八章  加快通用航空事业发展

  通用航空是民航事业的两翼之一,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服务领域和规模,促进通用航空快速发展。重点是改善通用航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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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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