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民航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全行业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实施持续安全、大众化和全球化战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将我国民航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民航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持续安全为前提,以增强基础保障能力为着力点,以提升发展质量为主攻方向,促进民航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建设民航强国打下坚实基础,基本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民航发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贯彻落实持续安全理念,适度增大安全裕度,在保证航空、空防和地面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民航发展。
坚持积极主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扩大业务规模,主动满足快速增长的航空需求。
坚持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速度与质量并重。统筹行业协调发展,优化航空业务结构。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航发展的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民航创新能力,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转化为民航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加快民航现代化进程。
坚持节能环保。贯彻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民航。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15年,航空运输持续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服务能力基本满足需求,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成效,竞争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对国家经济社会的贡献明显增大。
——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运输航空每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0。
——保障能力整体提高。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30个以上,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安全高效的机场体系。空域不足的瓶颈有所缓解,空管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保障起降架次达到1040万架次。
——运输能力显著增强。运输总周转量达到99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5亿人,货邮运输量900万吨,年均分别增长13%、11%和10%。航班正常率高于80%,公众对民航服务基本满意。
——通用航空规模快速扩大。基础设施大幅增加,作业领域不断扩展,运营环境持续改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作业量和飞机数量翻番。
——节能减排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和污染排放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吨公里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五年平均比“十一五”下降3%以上,新建机场垃圾无害化及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5%。
第四章 提高航空持续安全水平
安全是民航永恒的主题和发展的前提,要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和适航维修能力,确保民航持续安全。
第一节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创新安全监管手段。建立健全覆盖全行业、跨专业跨地区的网状监管运行模式。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实现闭环监管。促进事故调查体制机制转变,提高调查能力。
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加强监管局(办)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合理配备监察员数量,发挥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协助增强监管能力。加大监察员培训力度,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设。完善航空安全规章标准。
实施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和航空安全方案。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推动各单位主动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细化、规范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建立并落实安全绩效管理体系。引导鼓励民航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相对独立的评审机构,制定评审标准,搭建评审系统平台,形成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法和程序,逐步完善航空安全方案。
推进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设。以民航各部门、单位有关安全系统和国际航空安全信息交换共享系统为基础,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
提高飞行校验能力。积极开展飞行校验前沿科技研发和创新,通过合作方式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飞行校验技术和设备。拓展国际飞行校验市场,建设京外分基地,打造一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飞行校验力量。校验飞机达到18架。
第二节 加强安保系统建设
强化航空安保管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航空安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空防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开展航空安保审计。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建立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系统。优化安全保卫流程,推行一站式安保。研究实施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
建设威胁评估和预判系统。建立并完善民航与其他情报信息部门交流的渠道和机制。依托公安专网建设联通全国民航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信息系统。健全以情报信息为导向的安保工作机制。
提高设施设备保障能力。规范安保技术标准,引导民航安保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努力掌握安保核心技术,提高安保设备国产化率。加快民航安保实验室建设。
加强空中安保力量建设。适度扩大安全员队伍,提升机组和安全员处置反恐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空警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勤务运行机制,实现空警队伍勤务派遣机动化,管理教育正规化,后勤保障规范化。
第三节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民航应急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民航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和预案体系。充分利用民航现有资源,整合航空器搜寻援救协调、防劫机炸机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等功能,建设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和省(区、市)监管局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三级应急指挥平台与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运行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军地应急协调机制。提高空管、航信等重要服务保障设施防范、抵御突发事件和快速恢复的能力。
增强民航应急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货运和快递航空公司,建立具有高高原应急救援能力的货运机队。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在突发事件中灵活机动的优势,重点支持大型通用航空企事业单位,根据区域特点定期演练,提高特种航空服务能力。依托飞龙通用航空公司、民航飞行学院等单位,在东北和西部地区建立直升机救援基地。民航飞行校验中心选择合适机型,配备机载医疗救护与搜寻定位设备。建设航油机动供应、低空飞行指挥和通信导航等应急保障设施。
提高民用航空活动危机应对能力。深入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理顺机场应急救援的体制机制。加强机场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机场应急救护队伍和专家库,建立健全机场应急医疗救护物资和设备储备系统。强化民航空管局和地区空管局两级航空器搜寻救援协调中心功能。加强与现有搜寻救援机构的配合,扩大国际搜寻救援协作。
第四节 提高适航系统水平
加快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制定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优先考虑满足国产大型客机项目,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适航审定能力和证后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上海、沈阳适航审定中心和航油航化适航审定中心建设,新建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发动机适航审定中心和适航验证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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