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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免征3年 航企减负约2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 11:40  第一财经日报

  陈姗姗

  为拯救国内航空业,政府再开减税闸门。

  昨天,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民航局内部人士透露,此举将为航空公司节省约25亿元成本。不过,航空公司认为,由于营业税税率仅3%,对航空公司的业绩改善作用有限。

  “根据财务部初步计算,2008年下半年可退的燃油附加费营业税在600万元左右,全年合计在1000万元左右,”国内目前机队规模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高层告诉本报,“这一年的总额相当于我们一架飞机的年利润。”

  民航局财务司一位官员透露,免收燃油附加费营业税预计将为航空公司节省成本约25亿元。这也是政府为了帮助航空公司度过金融危机而采取的措施的一部分。去年底,民航局已宣布免收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上半年的民航建设基金,合计40亿元。

  一家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士指出,燃油附加费营业税为费用的3%,与票价和燃油附加费的收入相比返还的只占很小比例,另外燃油附加费从去年12月25日下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50元降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到20元,这样看来今年减免的燃油附加费营业税更少。

  此前,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接受记者专访时曾建议,由于目前对航空业的税收政策是按照航空业是赚钱的行业征收的,因此对航空企业征收的营业税以及航材进口关税等,与国外航空企业相比仍偏高,还有下降甚至退税空间。

  受金融危机和2008年上半年高油价影响,国内外航空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容乐观。昨天,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的2008年11~12月全球航空公司财务报告显示,2008年航空业前三季度净亏损约40亿美元。虽然航油价格在2008年底下降至4年来的最低水平(每桶54美元),但航空公司的套期保值行为却未能体现油价下跌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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