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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引发乘客索要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3日 12:05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2月23日专电(记者 姜琳、卜云彤) “我上周购买了12月31日去广州的机票,现在燃油附加费下调,航空公司却拒绝退还差价。”海口市民江小姐的疑惑并非个案,近日来,航空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导致一些国内航线乘客索要差价,甚至引发了退票。

  按照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19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自12月25日起,分别由原来的150元、80元下调为40元、20元,由于执行时间是以出票时间为准,在25日前提前订票的乘客感觉吃了亏。

  “我是12月25日以后才乘坐飞机,燃油费附加的下调应该以出行时间为准才对啊。”市民袁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2月17日在携程网上预订了2张1月5日海口至武汉的机票。得知25日开始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每张150元降为40元,袁先生立即致电航空公司,但是对方明确表示不会退还220元差价。袁先生干脆将机票退掉,准备25号再重新订票。

  据携程网国内机票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像袁先生这样询问的乘客非常多,一些免收退票费的航空公司办理的退票尤其集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乘客对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执行时间表示不解,他们要求有关部门有个明确解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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