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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在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对每一位中国军人来说,最令人难忘的莫过于被授予军衔。这一年的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庄严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依据该条例第八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于9月23日又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衔制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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