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火灾探测
中国海军舰船在舱室、处所或部位分别设置合适的自动火灾探测系统。其最低限度要求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固定式自动火灾探测器:①主、辅机舱和锅炉舱;②机舱集中控制室;③弹药舱、导弹舱、鱼雷库;④油漆间与帆缆间;⑤居住舱及起居处所内的脱险通道;⑥机库、喷气燃料泵舱、封闭的加油站;⑦两栖舰船的坦克舱及坞舱;⑧有着火危险的其他处所。火灾探测系统的探测器为智能型,根据被保护舱室、处所和部位的环境条件、火灾的危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时的燃烧产物来选择用感温、感烟、感光或组合型等不同型式的探测器,以保证该系统能正确、迅速地探测该舱内可能产生的各种类型的火灾。布置在弹药舱、导弹舱、鱼雷库、机库、喷气燃料泵舱、加油站、油漆舱等舱室的探测器采用防爆型探测器,探测器的电路按防爆要求设计。火灾探测、报警和灭火控制系统至少配备两路电源,其中一路为应急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到另一路电源以保证系统的连续工作,并同时向损管总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四、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能为本舰提供防火、防爆和灭火的保障功能,中国海军舰船消防系统通常由水灭火系统、浸水系统、喷水系统、1301灭火系统和水成膜泡沫灭火系统等组成。其配置的原则是:可燃、易燃液体火灾采用泡沫或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液化或危险固体物质火灾采用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普通可燃材料火灾采用水灭火系统;电气设备火灾采用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弹药库火灾采用水灭火系统;直升机机库灭火系统为高压细水雾系统,用于机库的降温灭火。在作战舰船和一些辅助舰船还设置有舰艇水幕系统。舰艇水幕系统是舰艇上能产生细微水流笼罩全舰艇的喷水装置。由水幕管路、喷头和消防泵构成。水幕管路,是连接在水平灭火管路上的分支管路。喷头分布在甲板和上层建筑周围。消防泵用于将海水抽入水幕管路,水流顶开喷头射出,形成笼罩全舰的细微水流幕。水幕系统能为舰艇降温、灭火,还可在舰艇遭到沾染时进行消洗,在发现核、生、化袭击时,启动水幕能减轻光辐射对舰艇、人员的伤害;减轻毒剂、放射性物质或生物战剂对舰艇的污染。
五、防爆系统
防爆系统由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系统、惰化防爆系统、防爆通风系统、喷水系统和喷气燃料静电消除设施等组成,用于防止由于可燃气体爆燃而引起的爆炸。中国海军舰船通常在喷气燃料泵舱、围蔽的加油站、机库、喷气燃料舱隔离舱、辅助油料贮藏舱和其他可燃气体可能积聚的舱室或部位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及防爆通风系统和卤代烷防爆系统、氮气和二氧化碳等惰化防爆系统。
六、损管中心消防控制
损管总部或损管中心具有对舰船的失火部位予以报警显示的功能,损管总部具有对喷气燃料舱内和可能积聚可燃气体封闭处所的可燃气体浓度进行监测,并对其浓度高于规定极限值时予以显示和报警的功能。损管总部的灭火控制系统除提供灭火装置启动必需的信号外,还能提供供灭火操作的其他信号,以便自动关闭防火门、停止风机、油泵、燃油速关阀运转等。损管总部能对防火主竖区限界面舱壁的防火门、通风管路上防火闸阀的开关状态进行显示,并具有对防火门、防火闸阀进行遥控的启闭能力和遥控关闭主机舱、锅炉舱、辅机舱、直升机机库的机械通风机及燃油泵与燃油速关阀的功能。对于卤代烷灭火系统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其灭火信号必须由人工发出而不得由判断电路直接自动发出,同时还应有防误操作功能。损管总部或损管中心设有弹药舱的喷水和浸水系统使用状态指示灯,以及弹药舱喷水系统漏泄和弹药舱、导弹发射装置高温的报警装置。
七、灭火行动的组织
舰船火灾除在损管中心进行自动控制灭火之外,还需要组织舰员进行人工灭火。中国海军舰船损管组织通常按部门和部位进行划分,并有严格的组织指挥权限的划分和明确的替代指挥关系,灭火训练作为损管训练的一部分列入日常训练科目。舰艇灭火具有易燃易爆物多,火势易于蔓延,通道舱室狭小小行动不便;灭火器材齐全,部署严密和便于封舱灭火等特点。灭火时,必须按普通火、油火、电火、弹药火等种类和火势的大小,正确选用器材。对甲板及一般舱室起普通火,使用消防水使火场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而熄灭;对油舱起火使用化学灭火系统、器材和隔离窒息方法,使火场空间的空气含量降到12%以下而熄灭;对工作舱的电火必须先切断龟源,再用化学灭火剂使火熄灭;对弹药舱起火使用海水冷却降温灭火,严禁使用封舱灭火的方式。对甲板上起火的水雷、鱼雷、深弹、导弹等,要组织人员迅速将其推出舷外,然后舰船高速驶离;在火势扑灭控制后,要逐步开舱通风,防止复燃复爆。
援救失火舰艇作业是其它舰船对失火舰艇抢救的措施和行动,分为海上援救和港内援救。海上援救时,须判明火势,发出救火部署,援救舰船要从上风方向接近至适当距离,使用高压水、泡沫或投掷式灭火器材,减弱或扑灭火焰。在条件允许时,可靠上失火舰船并派出损管组携器材协助灭火,同时使用本舰消防装备支援其舱内灭火行动,并保障供电、供气、供水和抢救伤员。港内援救,在保证本舰安全和战备值班任务的情况下,组织舰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失火舰艇,在统一指挥下灭火。
八、舰船移动消防器材的配备
(一)移动式灭火器及其配置数量
中国海军舰船上的手提灭火器须使用国家认可的产品,灭火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为方便在舰船舱内移动,手提式液体灭火器的容量应不大于13.5升不少于9升,其他灭火器的可携性应至少与13.5的液体灭火器相当。舰船上灭火器采取分散布置,以确保舰船上任何一个防火主竖区着火时,均有足够的灭火器可随即投入使用。用于任何舱室的手提式灭火器,至少应有一具存放在该舱室内靠近主入口的地方,但此位置不能被开启的门挡住。除邻近主入口存放的灭火器外,其余灭火器应设在舱内最易失火的地方。此外,舰船上还设置一定数量的太平斧和撬杠等消防工具。
每一防火主竖区每层甲板内的起居处所和舱壁甲板以上的每层起居处所应至少配置2具手提式泡沫灭火器。若干小舱室共用一个走廊时,总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时,可在走廊内的适当部位至少配置l具手提式泡沫灭火器。舰船上其他有失火危险的处所,应在该处所内或其邻近处所配置足够数量的手提式泡沫灭火器。中国海军舰船主要部位移动式灭火器配置要求见图表。
(二)舰船消防员装备的组成及其配置
中国海军舰船设置消防员若干名,消防员的装备主要有个人装备、呼吸器及耐火救生绳。
1、个人装备包括下列各项:
①消防服,消防服的材料能保护皮肤不受火焰的热辐射,并且不受蒸汽的灼伤和烫伤,衣服的外表防水;
②消防靴和消防手套,其材料不导电;
③能对撞击提供有效防护的不燃头盔;
④防爆型电安全灯,其照明时间不得小于3小时;
⑤消防员手斧;
⑥带绝缘的消防棍。
2、呼吸器。
呼吸器有自给式压缩空气呼吸器,可供使用的时间至少为30分钟,在舰船上设有再次充气装置;装有空气泵和一段空气软管的防烟盔或防烟面具,其空气管不受舱口或门口的妨碍,如空气软管长度超过36米时应采用自给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3、耐火救生绳。
每一具呼吸器都配有足够长度与强度的耐火救生绳l根,此绳能用弹簧卡钩系在呼吸器的背带上或系在一条分开的腰带上,使之能在拉曳救生绳时防止呼吸器脱开。
舰艇防沉与抗沉
舰艇的不沉性是舰艇生命力的关键性指标之一,是舰艇在舱室破损浸水后所具有足够的稳性和浮性而能漂浮水面不沉的固有能力。中国海军舰艇在设计时均需进行不沉性优化设计,使之在一定破损条件仍具有足够的浮性和稳性而能漂浮于水面的能力。
一、舰艇防沉
舰艇防沉是指防止舰船破损沉没而在船体构造、设备和人员组织上预先采取的措施;抗沉是舰船破损后,为了使舰船免遭沉没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行动,包括舰艇结构防沉和技术管理防沉。结构防沉是在舰艇设计时,合理分隔水密区划,保持足够的储备浮力和稳性,配有相应功率的排水、平衡系统和齐全的抗沉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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