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6月12日报道 据日本《东京新闻》6月11日社论,围绕解禁集体自卫权,安倍晋三首相为何如此亢奋呢?他甚至不愿倾听执政党内部的不同意见,更别提舆论的反对声。结论已定还急于逼人就范,这种做法实在过于粗暴。
一意孤行必然引发混乱
安倍事实上试图在20日前通过一份以政府决定解禁集体自卫权为核心内容的内阁决议。
回顾一下此前的执政党磋商,可谓草率马虎,急于得出结论。
比如,如何认定自卫队在海外的活动是否属于一直被宪法禁止的“与他国动武一体化”行为?标准是什么?
围绕该问题,政府方面一开始提出四种条件作为标准,取代原来的“非战斗地区”等定义,但仅3天后就撤回提案,并新提出“在战斗一线不提供援助”等三种条件。朝三暮四的做法令人无法忍受。
集体自卫权相关8种事例也理应出台判断标准,如有越红线的事例,就不可行使,但自民党却无意出台标准。由此,安倍血脉贲张,欲亲手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姿态清晰可见。
安倍急于在国会末期内通过内阁决议,可能意在回避国会的追究,使解禁既成事实化。如果真是如此,那就不容忽视。
“禁封”集体自卫权这一宪法解释是经过历届政府多次国会论战才得出来的。怎能以一届内阁的判断改变呢?战后日本正站在十字路口。
内阁决议无法自圆其说
据日本《每日新闻》6月11日社论,政府和自民党将于13日向执政党方面提交为解禁集体自卫权而修改宪法解释的内阁决议草案,力争在本届国会召开期间在内阁会议上获得通过。
从迄今获悉的内容来看,该草案截取了历代政权过去40多年所作的宪法解释的一部分,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了断章取义的重新解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草案依据的是1972年田中内阁在参议院决算委员会发表的政府见解。
这一政府见解一方面允许“为维护本国的和平与安全,为了本国的生存而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同时又强调“其措施必须限定在所需的最小范围之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宪法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
草案的核心内容是修改宪法解释,认为行使有限的集体自卫权,也属于“为了自卫而采取的最低限度”的武力。虽然草案的内容是以政府见解为依据,但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
安倍内阁的高官是这样解释的:1972年的政府见解的基本逻辑是正确的,但得出“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结论是错误的。因此,结论应该是“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
究竟有多少人会相信政府的这种解释?!
逼人就范意图昭然若揭
据日本《朝日新闻》6月11日社论 ,11日,自公执政联盟举行解禁集体自卫权相关磋商。在磋商中,自民党向公明党表示,希望在13日举行的下一场磋商中提出旨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草案。
自民党如此心急,原因是安倍首相指示其在22日闭幕的本届国会会期内通过内阁决议。
修改政府的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安倍的意图从一开始就昭然若揭。所谓执政党磋商不过是一场迫使公明党吞下既定结论的演出。
13日磋商的主要议题是要不要实质性取消宪法第九条。
如果非要说这对保护日本人而言不可或缺,那只能在取得参众两院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基础上,对此实施全民公决。
而且,政府试图从1972年的政府见解寻找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宪法法理依据。1972年的政府见解认为,根据宪法第九条,日本可以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
不过,关于集体自卫权,1972年见解得出的结论是“不允许行使”。不知如何曲解误读,才能得出一百八十度相反的结论。
以这种手法改变日本的发展路线,是对后世负责任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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