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2014年将全面完成4年规划的61.5万座散葬烈士墓和1.2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同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规划,启动实施重大修缮项目。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是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对于促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011年3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拟用四年时间,到2014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61.5万座散葬烈士墓和1.2万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累计投入近百亿元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共完成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程55.7万个,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8881处,分别占普查总量的91%和77%。
按照普查数据,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广东、贵州、青海、宁夏等13个省份已全部完成抢救保护工程。
就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民政部先后与10个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磋商,签署了6份合作协议文件,实地勘察了越南、老挝、赞比亚等20处烈士纪念设施,启动或完成了8个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