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泄密案多发 高层要求限制退役军官赴大陆

2013年05月07日 08:56  环球时报 
资料图:“少将共谍”案主角台陆军通资处长罗贤哲 资料图:“少将共谍”案主角台陆军通资处长罗贤哲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司马岩 本报特约记者 李名山】面对接连不断爆出的台退役军官涉谍案,台军高层在震惊之余也祭出“新动作”。台“国防部长”高华柱6日宣称,有关退伍军人赴大陆的限制将趋于严格,“若牵涉机密等级较高,限制时间将延长”。台湾东森新闻6日评论称,这只是“亡羊补牢”之举,未来能否真正有效,还有待执行力度与机制的落实。而台湾《中国时报》的读者评论称,台湾政治恶斗、经济下沉之际,包括军人在内的岛内民众对前景不看好,是谍案频出的根本原因,如果只着眼“限防”而不从根本上挖掘、解决问题所在,“爆出再多谍案也不足为奇”。

  据台“中央社”报道,高华柱6日上午赴“立法院”接受备询时称,为强化安全与机密防护,台军目前正着手对军人退伍后赴大陆的限制年限进行调整,未来相关管控将更加严格;以往的年限规定是以最后退伍前的身份来认定,未来则将按退伍军人在退役前3年的身份及工作性质做认定,若发现牵涉机密等级较高则限制时间将进一步延长,其中接触重要机密业务者将从原先管制最长3年延长到4至10年,“这样较切合实际”。

  目前台军对于离退军官赴大陆的管制年限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防部”“从事国防事务现职及退(离)职人员申请进入大陆地区作业规定”办理,其中凡经核定“绝对机密”等级者为3年、“极机密”等级者为2年、“机密”等级者为1年。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台军内部规定原服役单位可以依离退者的涉密程度及业务性质有所增减,管制年限往往由各单位主官核定,导致标准不一,令相关限制“漏洞百出”:不少涉密军官对自己遭管制的年限毫无了解,往往到了退伍前才被告知管制年限;有的单位的管制规定“形同虚设”,如不久前被爆涉“共谍案”的前海军大气海洋局政战处长张祉鑫,退伍后不久就前往大陆,“完全未受管制”。

  台媒称,对高级将官的管制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比如,“国安局长”、军情局长离退后赴大陆的管制规定就宽松不一,其中“军情局长”管制时限长达10年,属上级督导机关的“国安局长”管制时限却只有5年,同样掌握军情机密的“国防部长”更为宽松,只有3年。对此,有台军官员赶紧“澄清”,“军情局长”在内的情报系统军官因为知悉“敌后”人员布建状况,也是大陆“首要渗透的目标”,因此设定的管制时限最严;至于“国防部长”虽也掌握军情战报,但仅局限于政策面,对人员布建不会多加过问,因此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台“国安局”也称,虽然对“国安局长”的管制年限较短,但该局有卸任局长“终身不前往大陆”的内规限制,目前没人打破,因此不存在安全漏洞。

  相比之下,大陆对于军人出境的限制要严格得多,根据规定,军队人员因私出境要按照本系统的规定,先行办理内部审批手续,再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掌握部队核心机密和重要机密的人员复员、转业到地方后要求因私出境的,若不足5年须征求原所在部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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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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