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实施机动车新安全标准

2012年11月03日 05:59  解放军报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11月1日电 (记者王寰鹰)欧盟从11月1日起,对在成员国生产和销售的新型机动车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包括安全带锁紧提示装置、更方便的儿童安全座椅固定装置和轮胎胎压监控系统等。

  根据这一法规,自生效之日起,在欧盟成员国生产和销售的新型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下安全标准:司机座位需配备带图像和声音提示功能的安全带锁紧装置;乘用车后排座椅需有至少两个更方便的儿童安全座椅固定装置安装点;乘用车行李舱前的后排座椅必须足够坚固,以确保车辆在发生正面冲撞事故时,车载行李发生移动不会伤及后排乘客;乘用车需装备轮胎胎压监控系统,以提醒司机胎压是否正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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