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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炮士官比武中获6万元重奖在军中引争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 07:45  解放军报
资料图:二炮军人精心维护主战装备
资料图:二炮军人精心维护主战装备

  -梁伟伟 本报特约记者 冯金源

  2008年给人们留下了很多深刻的记忆,而对于第二炮兵某团官兵来说,除了那些共同的记忆之外,还有一件事从发生之日起一直到今天仍然是该团的一个热点话题:该不该对比武冠军、一级士官任校校奖励6万元。

  2008年9月,该团一级士官任校校和他的战友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代表该团参加了“第二炮兵首届军事技术比武竞赛”。最终,年龄最小、兵龄最短的任校校犹如一匹“黑马”,夺得装检专业士官组的第一名。随后,他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出人意料的重奖——6万元奖金(第二炮兵、基地和团各奖励2万元)。这相当于他近4年的工资。这么大数额的物质奖励在该团尚属首次。同时,他还被基地评为“优秀士官标兵”。这使他一下子成了团里的焦点人物。

  重奖军事训练尖子一直是该团的传统做法,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比如,2006年该团技术军官江洪涛在该团组织的“军事技术擂台赛”中取得总冠军,因此荣立二等功,奖金虽然也有,但与任校校的6万元相差甚远,所以没有引起大家的兴趣和长久的关注。但这次不同,超出官兵想象的高额奖金犹如一颗“深水炸弹”投进了官兵心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6万元奖金”持肯定态度比率最高的是士官群体。这些部队的技术骨干,大多面临结婚生子、买房等一系列需要大笔开销的现实问题。正急需用钱的士官们大多对重奖训练尖子的做法拍手称快,也希望有机会像任校校那样,通过军事比武获得这样的重奖。

  对该团重奖训练尖子的做法,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这样做违反了《纪律条令》规定的“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基本原则,对其合法性存有疑虑;还有人提出,任校校一下子获得这么高的奖金,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团一位领导接受采访时说,任校校所从事的装检专业技术含量高,培育这样一个人才十分难得,他在第二炮兵部队比武中获得第一名很不容易。这不仅是他自己的光荣,也是团里的荣誉。各级冲破陈旧观念对他施以重奖,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结果。团里也是想通过这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官兵练兵习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提升训练水平、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2月6日,记者在该团又见到了成为名人的任校校。他坦陈,最近的压力特别大。有些同志老是关心他的6万元奖金怎么花。他说,我哪敢瞎用呀,2万元借给了一位家庭困难的士官战友,剩余的都存起来以备将来买房用。当然,很多战友经常通过各种渠道向任校校请教专业训练和参加比武的秘诀。任校校说,新的一年刚开始,很多同志已憋足了劲,准备在训练场上大干一场。我今年可能要面对数倍于去年的压力,不过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绝不会愧对各级对我的鼓励和鞭策。

  编者附记:收到《6万元重奖引发讨论》的来稿后,我们与一些法律专家、基层部队干部就奖励问题进行了交流,现将有代表性的两位同志的观点整理一并刊发,以飨读者。同时,读者对文中涉及的如何理解“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如何更有效地发挥物质奖励的作用,如何规范奖励工作等问题有什么看法和意见,欢迎来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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