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撰稿 曾望
1月12日,解放军海军索马里护航编队开始执行第二次护航任务,当地时间上午6时为包括台湾油轮“宇善”号在内的4艘船只提供护航。岛内媒体分析说,此举能改善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印象,但台湾官方却尽力淡化此事,并秘密与美方洽谈护航事宜。
大陆舰艇首次护航台商船
据中新社报道,解放军海军索马里护航编队于当地时间12日开始执行第二次护航任务(1月7~8日,该编队为“河北翱翔”号和“观音”号等4艘中国货轮实施护航),为包括台湾油轮“宇善”号在内的4艘商船护航。根据安排,护航编队对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振华13”号、“振华14”号两艘商船实施随船护卫,编队多名海军特战队员分别登上这两艘商船执行任务。此次被护航的“宇善”号属于台塑集团旗下的台塑海运公司,该轮建于2005年,是一艘原油轮,载重70426吨,注册港为利比里亚蒙罗维亚港,英文名为FORMOSA PRODUCT COSMOS。而在此次被护航4艘商船中的“Saga horizon”号,是在中国注册的菲律宾商船。
这次护航任务主要由“武汉”号导弹驱逐舰承担,护航由曼德海峡东口开始,到亚丁湾东部,全程553海里。编队指挥员杜景臣少将称,保障海上通道畅通,维护过往船只安全,是包括海峡两岸同胞在内的所有爱好和平人们的共同心愿。台湾《中国时报》对此评论说,“大陆军舰护航台商船创下60年来头一回。”
“陆委会”限制台商船求助对岸
13日下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台湾同胞的船只当然是我们保护的对象,而且目前我们也正在这么做。”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6日称,如果香港、澳门或台湾船只需要在索马里海域护航,可通过有关渠道提出。
对大陆海军为台湾商船护航一事,岛内媒体和官方众说纷纭。“行政院陆委会”表示,“宇善”号虽然是台塑海运公司的船只,却是登记在利比里亚,目前租给韩国公司使用,并非台商船向大陆海军申请护航。“陆委会”并未授权海基会受理台商船申请护航,海基会也没接到有关申请。据台湾《苹果日报》11日报道,台湾“行政院”官员称,顾及“国家主权”,“陆委会”已决定不让台商船通过“两会模式”(即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的沟通)向对岸求援。台湾淡江大学战略所教授林中斌称,如果让台湾船只接受大陆护航,等于承认台湾海军没有能力,大陆“也会借此宣传对台湾的照顾”。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称,大陆想借护航之机拓展海上势力,“外交部”却束手无策,实属“国格沦丧”。
但“宇善”号的船东台塑石化表示,虽然船租给韩国,但毕竟船在海上行走,万一遇到不测,即使船本身有保险,船东还是身受其害。每年台湾约有五六百艘船只经过亚丁湾,“以往经过这一海域时,总是提心吊胆,船员都要加强警戒,轮流值班。如今有了大陆海军护航,我们就踏实了。”一名台湾船员说。台湾《联合报》的文章评论道,此次护航行动有助改善台湾民众对大陆解放军的印象,虽然这只是武装护航的一小步,相信今后两岸可以在结束敌对状态方面迈出一大步。
台秘密向“友好国家”求助
美国在台协会(AIT)13日发表声明,说曾专门与台湾讨论亚丁湾海盗问题,并称任何船只在任何地点遇险并要求协助,美国海军都“有责任”提供协助。AIT新闻科长王乐仁在答复“中央社”询问时说,任何船只当然包括台湾商船。他还特地说明,由于发生海盗问题,AIT与台湾就此已展开讨论,但声明发表时机与12日大陆海军护航“宇善”号无关。
台湾“外交部”拒绝评论AIT的声明,但有官员指出,护航一事“政府”还在评估,这件事的影响涉及“国防、外交、两岸”等层面,需要全盘考虑,如有必要,台湾会向“其他国家”请求协助。据“中央社”报道,“外交部”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员强调,“‘政府’绝对重视‘国民’在海外的任何权益及人身安全,因此早就通过‘外交部’积极联系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友好国家,希望这些国家以各种方式协助台湾商船,避免遭受海盗劫掠。”该官员透露,在联系的过程中,台湾持续接收到“非常友善的响应”,AIT这次放出的信息,就是“政府”努力的结果。
对台湾是否派军舰前往亚丁湾及索马里海域为商船护航,台湾退役海军中将兰宁利(曾任台湾海军“副总参谋长”)称,联合国1816及1846两份决议,允许联合国成员及经联合国与索马里政府同意的他国海军,进入索马里领海打击海盗。但因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将受到一定限制。兰宁利说,根据国际法,各国的军舰都有责任向受到海盗打劫的商船进行救援,而不是只照顾自己国家的轮船。既然台湾参加联合舰队打海盗有困难,台湾航经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商船又不太多,因此请他国海军照顾,是比较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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