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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爱民:从德催琳赴日看清政府甲午的避战求和

http://jczs.news.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22:33 舰船知识网络版

  从德催琳赴日看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的避战求和

  内容提要

  周爱民

  德催琳赴日是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避战求和的序曲,虽然最终徒劳往返,却将清政府迫切求和的心态暴露无遗。文章通过对清政府遣使赴日前战和之争的分析,以及遣使赴日后的内幕揭示,说明德催琳赴日的结果,只能使挑起对华战争的日本政府进一步看透清政府的软弱可欺,更促使日本政府在《马关条约》的签定中贪得无厌,肆意妄为。

  从德催琳赴日看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的避战求和

  周爱民

  《马关条约》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很重要,曾引起众多史学者的关注,从各方面进行研究。笔者在拜读各位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时,发现一个问题,即在关于《马关条约》签定前的史料研究中,各位专家学者对德催琳赴日之事大多寥寥数语,不做深究。笔者认为德催琳赴日是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避战求和的序曲,它虽然是低调的,却将清政府在外交上的软弱可欺,以及迫切求和的心态暴露无遗,更促使日本在《马关条约》的签定中贪得无厌,肆意妄为。

  遣使赴日前的战和之争

  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后,清政府被迫应战,由于摇摆在战和之间,中国方面缺乏全面的作战计划,致使平壤、黄海等战役一败再败。随着辽东半岛的战事愈演愈烈,清政府内部在战和问题上的分歧也逐渐明朗化。

  “及朝鲜事起,慈禧即主从速和解了事,以免耽误她大举庆寿,广受贡献。光绪帝业已亲政,倾向主战。慈禧不悦,更形矛盾。” ①帝后之间矛盾的激化引发了“帝党处分”和“罢黜李鸿章”的斗争,而此时的慈禧求和之心愈来愈迫切,并且需要倚重李鸿章来帮助实现,所以帝党提出罢黜李鸿章的奏议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主和派开始着手酝酿议和活动。

  9月27日,慈禧派翁同龢去天津,与李鸿章探询请求俄国出面调停之事。翁同龢知道参与求和活动必会“为举世笑骂”,很不愿前往,但又不敢抗旨,于是提出“此节只有李某复词,臣为转述,不加论断” ②,并去天津直隶总督衙门见李鸿章。 此后,“根据西太后的暗示,李鸿章奔走于各国公使之间,请其从中周旋。”③

  翁同龢离京后,帝党成员针对议和活动提出了“请恭亲王奕訢出山”的对策。奕訢被起用后,主要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务,他与李鸿章沆瀣一气,使主和派又多了一个当权人物。为了探知日本政府的停战条件,奕訢在总理衙门邀请英、俄、德、法、美五国公使晤谈,另致电意大利政府,目的是请求六国政府居中调停,出面干涉,以能够与日本议和,但欧美各国都在企图谋求自己的利益,均持观望态度。当时,日本最担心俄国政府的态度,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在分析欧美各国对中日战争的态度时就曾说:“俄国正在虎视眈眈,伺机欲动。” ④然而,俄国对联合调停之事虽然非常关心,却认为行动时机不成熟,“做出对中日战争不积极干涉的决议。”⑤

  10月末,日军大规模入侵中国东北三省,清政府惊慌之中转求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出面调停。田贝对恭亲王奕訢说:总理衙门若希望美国调停,须先交出书面保证,承认朝鲜“绝对独立”,说白了就是听凭日美两国任意宰割朝鲜。奕訢等人俯首听命,答应照办。田贝见清政府已可任意摆布,认为美国联合日本进行无穷勒索的良机已经到来,立即拍电报回国,详细汇报了清政府百依百顺的态度,建议美国总统要抓住这次调停的机会。11月6日,美国驻日公使谭恩向陆奥宗光转达美国政府给他的训令:“美国总统对日本一向怀有最深笃的善意,若为东方和平,在不损害中日两国双方的名誉下尽力调停时,未悉日本政府是否同意,请予答复。” ⑥美国的意思陆奥宗光心领神会,但却认为此时与中国议和,为时尚早,日本还需“详细观察一下中国的情形”,即日本贪婪的野心还未得到满足。日本是不情愿让美国以调停者的身份出现在这场战争中,但又不能让战争无限期地延长下去,媾和是迟早的事情,而美国是最为合适的中介人选。权衡利弊,日本于11月17日以备忘录答复美国:“日本政府对于美国政府欲为中日两国之和睦进行调停的厚意深表感谢。惟自交战以来,帝国军队到处获胜,虽认为无需特别乞助友邦调停以终止战争,然帝国政府非欲乘胜取得超越此次战争限度以外的应得的正当结果。但在中国政府尚未直接向帝国政府乞和以前,帝国政府尚不能认为已达上述限度之时机。”⑦此后,美国以居间人的角色,传递陆奥宗光的谈话,点明要中国先提出讲和。清政府求之不得,惟恐和议速度缓慢。

  11月中旬,清政府派户部左侍郎、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和军务督办处文案景星前往天津,与李鸿章商讨妥善结束战事的办法。李鸿章认为:日本屡战获胜,举国骄狂,我若派大员赴日和谈,难免会被日本所轻视。经与张荫桓等反复商议,最后决定派一位洋员直接去日本会商,以试探“彼中情伪”。至于派哪位洋员东渡,李鸿章推荐了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13日,李鸿章函恭亲王奕訢:“查有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在津供差二十余年,忠于为我……若令其前往查酌办理,或能相机转圜。否则,暂令停战,以待徐商,亦解目前之急。如以为可,拟由钧处迅速请旨派往,以重事权。该洋员到日后,一切筹议情形,随时电尚,即转达钧署裁夺。是否有当,悉候主持。”⑧清政府求和之心极为迫切,决定采纳李鸿章的意见,派德璀琳赴日,直接向日本政府探询媾和条件。

  德璀琳赴日内幕

  德璀琳(Detring Gustav von 1842-1913),英籍德国人。1864年(同治三年)进入中国海关,为四等帮办。1878年(光绪四年)担任天津海关税务司一职,此后把持天津海关税务司达22年之久。

  李鸿章为实现其政治抱负曾苦心经营幕府。为了尽快培养人才,他聘用外国人作为幕友,即那些承认李鸿章的地位并忠实地为其服务的外国人,不仅受到他的尊重,得到优厚的薪金,更被他任用为顾问、军事教习、海军军官、制造局帮办、甚至他的外交谈判代表,其中德璀琳就深得李鸿章的重用,负责支配在李鸿章手下任职的欧洲人。

  在李鸿章任直隶总督的多年间,德璀琳始终与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有关国际、国家地方的各种事务上为李鸿章出谋划策。1885年(光绪十一年),英国计划以赫德(总税务司)替代威妥玛为驻华公使,李鸿章即属意德璀琳接任赫德的职务,此事最终虽因赫德不愿离任而作罢,但李鸿章对德璀琳的信任却由此可见一斑。

  1894年11月19日,德璀琳携带照会及李鸿章致伊藤博文的私函各一件,偕“书记布伦特·泰勒、尤金、亚历山大·米奇(皆系英国人)” ⑨等从天津大沽乘德国商船“雷游”号赴日。临行前,德璀琳请以头品顶戴前往,李鸿章权宜授之。德璀琳走后,李鸿章致函奕訢和奕劻,告知其在日的计划:“密约所知倭人,中途探商,再行往晤伊藤。” ⑩对于李鸿章的越权行为,翁同龢深感不满,也只能无可奈何地叹道:“可诧也!”⑾

  德璀琳此行携带的照会全文为:

  “大清钦差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兵部尚书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为照会事:

  照得我大清成例,与各国交际素尚平安。现与贵国小有龃龉,以干戈而易玉帛,未免涂炭生灵。今拟商彼此暂饬海陆两路罢战,本大臣奏奉谕旨:德璀琳在中国当差有年,忠实可靠,著李鸿章将应行筹办事宜,详晰告知德璀琳,令其迅速前往东洋妥办。并随时将现议情形,由李鸿章密速电闻等因钦此。遵即令头品顶戴德璀琳立即驰赴东京赍送照会。应若何调停复我平安旧例之处,应请贵总理大臣与德璀琳筹商,言归于好。为此照会,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⑿

  李鸿章私函的内容与照会大同小异,但文中用词更为恳切。首先回顾他在天津与伊藤博文会晤时结下的情谊,然后谈到应使东亚大局趋向和平的必要性,如:“和局中辍,战祸繁兴,两国生灵同罹兵燹,每一念及,良用惋惜!本大臣日夜苦思,冀得善策,俾水陆之战一切暂时停止。”⒀同时,在停战及签订条约的问题上,他表示愿意听取日方的意见 “请问贵国命意之所在与夫停止战务重订和约事宜。” ⒁在信的末尾李鸿章诉之以理,图动之以情:“虽阔别多时,想贵爵大臣当不忘昔年情事,相印以心也。专此布臆……”⒂

  德璀琳衔命赴日的第三天,李鸿章接到伦敦来电:“日本已许美国调停,美总统已派驻北京公使一员、驻东京公使一员,彼此通电办理。又美国愿与中国居间调停,日本甚为感谢,惟中国必须先行派员前往请和,以后之事自然顺适。”李鸿章立即转报总理衙门。27日,美国驻华公使田贝接到美国驻日公使谭恩的来电称:“所言中国说和大意,不允。如中国派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所派大臣聚会,方能讲和停战。” ⒃谭恩的电报证实了伦敦来电所传不假,使枢府诸臣感到兴奋。

  德璀琳赴日一事本是秘密进行的,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消息还是泄漏了。赫德在11月25日的一封信中写道:“德璀琳已去日访晤伊藤,希望取得和平,而日本已经说过可以通过美国驻东京或北京的公使同日方接触。这两个办法是互不相容呢,还是相辅相成?尚待分晓。” ⒄赫德写这封信时,德璀琳尚在赴日的途中。此举使得在中日之间调停的美国大为不满,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要求总理衙门阻止德璀琳前往,如已抵日亦不可开谈,否则他将撒手不管。奕訢等人深恐在此关键时刻得罪美国,同时日本已应允讲和,再派德璀琳赴日已无必要,便由孙毓汶、徐用仪紧急致电李鸿章:“既经美国出为调停,自较遣人往说为得体,且一切与田使面商较慎密。” ⒅总理衙门也火速发电报阻止德璀琳东渡,但为时已晚了。

  11月26日,德璀琳抵达神户。当天晚上,德璀琳上岸访问兵库县知事周布公平,说明自己是为讲和而来,并要求面见伊藤博文,呈交李鸿章的手书。27日,周布公平将此事用电报转达陆奥宗光。陆奥宗光立即致电在广岛的伊藤博文:“德璀琳请求面会贵大臣之缘由,据敝人所推断,该人携带所谓李鸿章之书函亦大抵与近来清国政府向外国明言者相同。无论如何亦必为我政府所难以同意之条件。”⒆电报发出后,陆奥宗光感到意犹未尽,再次致电详细地说明自己的观点:

  有关德璀琳事,经过较全面地考虑后,我想您或日本政府接待他,或接收李鸿章给您的信都是不合适的。在目前情况下,除非在中国政府发出预先通知后,派出其合适的、有资格的全权代表,否则是不能与中国政府之官员进行交往的。如果德璀琳带着任何受我方鼓励之迹象回到中国,则要导致德璀琳本人或罗伯特·赫德(Robert Hart)被任命为将来谈判的全权代表。而任命外国人为全权代表,无论如何都必须拒绝。因此,这样做不仅不理想,而且可能给列国一个间接干涉之机会。所以,我坚决建议,您不要接见他,或接受李鸿章的信,而应签署命令,使德璀琳在限定时间内离开日本。⒇

  陆奥宗光的这封电报表明,日本政府以排除外国插手议和为最高外交准则,这也成为处理德璀琳来访问题的基本态度。伊藤博文接到陆奥宗光的电报后,便派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已代治至神户办理此事。

  德璀琳在神户等了一天,没有得到日方的明确答复,只收到周布公平的一封信,内容是询问所携李鸿章信件的性质(是官方信件还是私人信件?)、德璀琳此行的资格及其同行者的姓名和国籍。德璀琳当即复信一一地作了回答,却始终未得到伊藤博文的约见。

  11月28日,德璀琳起草致伊藤博文书:“我的使命之目的,即是倾听中国能否因得到阁下的讲和条件,而结束目前这种不幸的战争状态。谨望阁下对此信或前信予以答复,并提出谈判之基础。我将立即将此内容电告中国总督李鸿章阁下,以便通知中国皇帝。当得到皇帝所授之全权后,将在议和条约正文前页上签字。我冒昧地要求阁下考虑总督信函之内容及信中提及的各点。”(21)在发信时,德璀琳将所携带的照会一并附上邮寄广岛,并在信末告知:“我已决定今晚离开神户,但仍望得到答复。”

  在对德璀琳采取何种态度的问题上,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的意见并不一致。陆奥宗光主张坚决拒绝接待,而伊藤博文则比较慎重。根据他的分析,中国在连败之后“不仅无一人维持政府,且瓦解亦迫在旦夕。实际上,北京已处于无政府状态。李鸿章不能离开天津。”因此,他认为:“德璀琳一行如提出条件,仅为与我会面而听从我之意图,则不能不决心改变其陷入无政府之状态。”(22)由此可见,伊藤博文是主张有条件地会见德璀琳的。正在两人相持不下的时候,德国驻日公使哥特斯米德在28日上午给陆奥宗光打来电话,最终使他在这场争论中占了上风。陆奥宗光接到电话后,立即致电伊藤博文:“德国公使刚刚打来电话说,他已收到德璀琳打来的电报,间接建议接见德璀琳一行。我唯恐接见德璀琳一行,将是外国干涉之开始,因此,我要特别重申我原来的建议。”(23)陆奥宗光的强硬口气,迫使伊藤博文不得不认真考虑是否会见德璀琳。

  11月29日,在伊藤博文的指示下,伊东已代治让兵库县知事周布公平出面,正式通知德璀琳:

  “㈠台端乃非经正当手续的使节,因此不能和台端会面。㈡今两国正在交战,倘有事商议,中国须通过正当手续,派遣具有能充分发挥实效之资格人前来。㈢即使带有李鸿章的书函,而欲以此举作为派遣正式使节的准备工作,亦必须是中国官吏,而且有权力、能完全代表中国政府的人。由于上述理由,总理大臣不能和台端会面。又所带来的李鸿章书函亦不能接受。”(24)

  对于周布公平的口头通知,德璀琳一言未发,只说已得到李鸿章令他即刻回中国的电报:“本日接恭亲王电,日本政府巳承诺美国政府仲裁,自己无须于日本逗留。”因此,必须立即返回。况且李鸿章的书函,已于本日邮寄给伊藤伯爵。至于“恭亲王之电报乃于二十六日由天津德国领事致神户该国领事者。”(25)

  11月29日晨六时零五分,德璀琳一行仍乘“雷游”号由神户返回天津。

  德璀琳赴日来去匆匆,只不过是清政府派出正式议和代表之前的一段序曲。有人曾经评论说:“德璀琳冒然而来,怅然而返,世人皆以为奇。”(26)其实,综观甲午战争中清政府的所作所为,就会感到这并无奇怪之处。

  战争之初,清政府便无心应战。帝党虽然反对乞和,但光绪皇帝在慈禧太后“黜二妃,杀内监,斥文廷式,撤志锐”的压力下,已不敢再公开抗争,并开始屈服。慈禧“内依奕訢,外靠李鸿章,”(27)将国家的命运寄托于各国列强的调停,以期实现对日求和,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已暴露无遗。

  清政府派德璀琳赴日会商被拒一事,表面上看,是日本政府以其并非中国大员,所携的李鸿章照会并非国书为由而不予接待;但实质上,则是日本政府已通过此事“看出中国政府当时是如何迫切要探知日本政府的要求。”(28)于是,蓄意挑起战争的日本政府看到了“乘成功而走向极端之望”的可能,因此则步步紧逼清政府“任命合适的、有资格的全权大臣。日本将在两国全权代表之会议上宣布条件,并在此条件下同意终止敌对行为。”(29)清政府的“暧昧”在强盗那里沦为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下场。

  关于清政府派德璀琳出使日本的目的,在他由神户启航前给伊藤博文的信函中已经表明,但外界仍有各种推测,即“第一、观察日本政府究竟有无媾和之意,以便给予中国及援助中国的各国以研究的余地;第二、如日本政府有媾和之意,则采取媾和谈判的办法;第三、若至旅顺口陷落,李鸿章势必成为攻击的目标,故求避开攻击的办法。” (30)以上种种虽然是推测,但已经预示着德璀琳赴日的失败结果,因为中国政府准备议和的条件与日本政府心中的“定价”相去十万八千里。

  1895年4月17日,中日双方在日本的马关城签定了《马关条约》,宣告中日甲午战争结束。这场由日本挑起的侵略战争,最终以清政府的丧权辱国而告终。

  注释:

  ①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2卷,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92页。

  ②戚其章:《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2页。

  ③ 曲传麟:《〈马关条约〉的签定与李鸿章的误国外交》,关捷主编:《海峡两岸〈马关条约〉百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9页。

  ④ 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90页。

  ⑤ 戚其章:《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84页。

  ⑥ 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1页。

  ⑦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2页。

  ⑧《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20,第56—57页。

  ⑨《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4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0页。

  ⑩《李鸿章致恭亲王等函》,《李鸿章未刊稿》(抄本)。

  ⑾《翁文恭公日记》,甲午十月二十六日。

  ⑿ 《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8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3页。

  ⒀⒁《李鸿章致伊藤博文文书》,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14卷,第466页。

  ⒂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04页。

  ⒃北京美国公使馆:《中日议和往来转电节略》,见《中东战纪本末三编》第2卷,第32页。

  ⒄《赫德致金登干函》Z字第641号,《中国海关与中日战争》,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8页。

  ⒅《孙毓汶、徐用仪致李鸿章函》,《李鸿章未刊稿》(抄本)。

  ⒆《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1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69页。

  ⒇《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5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0页。

  (21)《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8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2页。

  (22)《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7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2页。

  (23)《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59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3—474页。

  (24)《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丛刊,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58页。

  (25)《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61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74页。

  (26)《日方记载的中日战史》,《中日战争》丛刊,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59页。

  (27)戚其章:《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8页。

  (28)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04页。

  (29)《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847号文件,《中日战争》丛刊续编,第9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68页。

  (30)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04—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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