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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通航与公安部签署直升机飞行员培训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 15:40  新浪航空微博

  新浪航空讯 (记者 张扬)11月12日,中航工业中国飞龙通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飞龙通航”)与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在哈尔滨签署《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飞行驾驶技术培训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首开我国政府选送公务人员接受正规飞行驾驶技术培训的先河。

  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及其他省市公安系统领导、中行工业直升机、哈飞公司的有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由飞龙通航副总经理单文主持。飞龙通航总经理李瑞义与公安部警航办副处长梁毅代表合作双方在主协议上签字。李瑞义还代表飞龙通航与广东、西安、南京、深圳、榆林等地的公安局分别签署子协议。

  中航工业哈飞董事长、总经理曲景文在讲话中说,飞龙通航作为中航工业直升机旗下的一家运营公司,作为国内唯一具备直升机飞行员培训能力的机构,我们将义不容辞地将直升机飞行员培训的责任承担起来。这是飞龙通航第一次为政府培养初始化学员,我们非常高兴能够进入这一领域,这也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我们会更好地针对警用飞行的任务完善训练科目,把培训引向深入,我代表中航直升机、中航工业哈飞预祝飞龙通航与公安系统的合作成功,相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飞龙通航能够为我国的警用航空事业和通航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装财局副局长兼警航办主任陶军生在讲话中说,随着警务飞行队伍的不断壮大,警用直升机飞行员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警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公安部陆续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警用直升机飞行员培训。2008年初,公安部决定在国内具有培训资质的飞行培训学校中选择合作伙伴,加大警务飞行员培训力度。飞龙通航是通过国家民航局CCAR—91部审核的飞行员培训资格最全的公司,在培训技术、设施、经验等诸多方面优势凸显,更为重要的是飞龙通航在直升机飞行员培训能力、规模、质量、时间都与我们的要求相符,最终我们选定飞龙通航作为警用直升机飞行员培训基地,今天是第一批签订协议,今后我们还会选送第二、第三批的学员来飞龙学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治安需求的不断变化,组建和发展中国警务飞行队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已配备各种警用直升机近30架,在空中巡逻、辑私禁毒、反恐防暴、抢险救灾、消防灭火、空中指挥、医疗救护、抓捕逃犯、疏导交通、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各类大型活动等警务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签约受训的10名警务人员全部是来自广东、深圳、西安、南京、榆林五市公安系统的干警。明年3月1日,他们将走进飞龙通航,接受为期一年的地面预习和飞行实践学习。

  签字仪式结束后,公安部一行领导来到哈飞机场,观看了飞龙通航直升机队带来的飞行表演。

  新闻链接:   

  2001年8月,中航工业飞龙通航就以股份制方式创办飞龙国际航校,成为中国民航总局认可的、具有私用和商用培训资格的第一家地方航空培训机构。2006年3月,为整合培训资源,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飞龙通航培训部正式成立,向热爱飞行的人们提供开放式的培训。经过9年的努力,飞龙通航培训部拥有地面课程主任教员2名、直升机教员8名、飞机教员8名,拥有Z9、Y12、AS350、DA42等教练机及适合初级学员训练的塞斯纳172型和钻石DA40、B2B型机共15架。可进行直升机和飞机的私用、商用驾驶员执照、飞机仪表等级、单发飞行教员执照、直升机型别等级、飞机、直升机飞行教员执照更新等科目的训练飞行。迄今为止,已完成5期飞行培训,100余名飞行员从这里毕业,为中国的民航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S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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