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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泰航空三名空姐追讨42万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3日 08: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自香港全新《雇佣条例》生效后,引发多宗员工向公司追讨拖欠津贴的诉讼。香港国泰航空空中服务员工会共三名空姐,1日向劳资审裁处控告国泰,要求追讨过去6年拖欠的假期工资约42万元。

  国泰则以案件复杂,影响深远为由,要求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审理。如果空姐胜诉,或引发追索潮,估计涉款3亿元。

  案件1日在劳审处提堂,三名控告国泰员工,包括国泰空中服务员工会主席关笑华、现职机舱服务员胡绮薇及何洁雯,分别指国泰计算有薪假期时,没有将飞行津贴计算入薪酬内,有违反《雇佣条例》之嫌,遂向国泰追讨过去6年拖欠的工资补偿。其中,关笑华追讨24万元津贴,其余两人则共18万元。

  国泰发言人指,由于这次案件复杂,影响深远,要求劳审处将案件转介至高等法院审理。国泰重申,工会指称国泰亏欠舱务员薪金说法并不属实,国泰有信心完全符合雇佣条例。审裁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6日再审。

  关笑华指,如劳审处判劳方胜诉,将掀起近6800名员工向公司追讨飞行津贴及假期工资补偿,追溯期长达6年,估计欠薪有近3亿元。

  现时月薪制空姐假期工资,并不包括飞行津贴,时薪制空姐休息日没有工资,国泰以休息日取代法定假日。

  根据《雇佣条例》,工资是因工作获得的所有报酬、收入、津贴、小费及服务费,其中津贴包括交通津贴、勤工津贴、佣金、超时工作薪酬。雇员可得的年终酬金、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甚至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都以上述工资定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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