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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飞行员辞职内幕:超时飞行精神压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 16:15 正义网
海航辞职飞行员
海航机长王健林向记者叙说辞职理由
提起辞职海航机长张忠明有满腹的委屈
3月23日,喜欢“跟天斗、跟地斗、跟飞机斗,就是不喜欢跟人斗”的张忠明在海南用手比划着对记者说,“这位飞行员是波音737机长,飞行结束回到家中休息,突然在自己家阳台上全身赤裸,大骂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董事长陈峰和副董事长王建,引来小区很多人围观。小区保安担心这位机长跳楼,就将其扭送医院。现在病虽然治好了,但已不能飞行了,全家人还指望他养家糊口呢!” 讲完这个故事,张忠明沉思了良久。原来,这位机长就是他的同事,他们同是海航的飞行员(机长)。 “培养一个机长不容易,飞行生命的终结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海航,都是一个损失。”张忠明把话锋一转说,“我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说海航的飞行员有精神压力,包括我自己。今年我都45岁了,在部队时,是战斗机的机长,飞了10多年,1997年转业到海航,与海航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说到这个年龄了,一般的委屈就忍了,但这次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担心控制不了自己,影响飞行安全,就向海航提出辞职。如果再不走,不变成精神病也要走极端了。” 让张忠明感到渺茫的是,目前海航有22名飞行员辞职,海航系(新华航空、长安航空、西北航空等海航集团下属企业)共有近40名飞行员辞职,但至今没有一名辞职成功。“能否辞职成功的前景非常渺茫,几乎看不到光明。海航机长彭业明是2006年1月11日提出辞职的,至今两年多了,也没有辞职成功,只好闲赋在家种菜。” 让张忠明感到郁闷的是,海航给他开出了500多万元的“罚单”。而且,海航董事长陈峰通过媒体警告辞职的飞行员:你们是由海航巨额投资培养起来的,“这样一抹嘴走了,能行吗!” 10天前,国航机长马锡峰辞职一案在杭州萧山区法院一审宣判,马锡峰辞职需要向国航支付210万元赔偿。听到判决后马锡峰当庭晕倒,醒来后表示“无力支付高额赔偿”。而在要求赔偿金方面,海航显然比国航更“狠”,“如果让我拿钱,我只有卖肾了。”张忠明显得无可奈何。 飞行员是一个特殊的“工种”,如果海航不开出“退工单”,并将有关飞行技术资料档案交给民航总局保管,飞行员就不能再就业。 “一些亲朋好友不理解,2005年才涨的工资,每月税后3万多元,为什么要辞职?”超过1.8米个头的张忠明叹了一口气,“辞职并不是因为待遇问题。长期的精神压抑已经无法再忍受。” 精神压力来自“超时飞行” 张忠明的精神压力来自海航的安全隐患。 “我最自豪的就是把旅客从一个城市安全地送到另一个城市。”张忠明提高了嗓门说,飞行员是一群外表鲜亮、内心压抑的群体,要承受常人不会经受的压力,尤其是安全压力,飞机一上天,安全问题就提到嗓子眼上了,旅客的安全,飞机的安全,包括飞行员自身的安全,所以飞行员看上去好像很脆弱。“自己没白没黑地在天上飞,而老婆没工作,整天在家守空房,对儿子辅导也少。自己每月在家的时间累计起来不超过一周。” 用一句专业的话说,这叫做“超时飞行”。对此,与张忠明一起要炒海航“鱿鱼”的飞行员(机长)唐勇感触最深。“去年8月,我已经连续飞行了七八天,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有连续48小时的休息时间。但当我要休息时,海航又要安排我飞行,我就拒绝了。”唐勇告诉记者说,“意想不到的是,海航竟然要处理我,除了通报,还扣发当月的效益奖3000多元。” “拒飞事件”后不到一个月,唐勇就向海航提出辞职。“我有理,我是依法办事,海航违法了反而处理我,黑白颠倒了,没有人道可言了。这不是钱的问题,假如我错了,罚多少钱我都没意见,但我没有错。之前就有辞职的想法,这个事件就成了导火索。” “我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说,飞行员超时飞行,不就是相当于加班吗?况且,飞行员加班的收入相当高,为什么有钱不赚?”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告诉记者说,“许多人认识不到飞行员超时飞行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超时飞行会导致机毁人亡的!” 记者看到一份研究中国民航安全隐患的报告,这个报告将“超时飞行”列为中国民航十大安全隐患之一。“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飞行员每天飞行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并且在7天内要有连续48小时的休息时间。这不仅是对飞行员身体的保护,更是公共安全的需要。”张起淮气愤地对记者说,“法律都对超时飞行明确说‘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飞行员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那么,海航违法要求飞行员超时飞行的底气从何而来?” 海航违法不受处罚,飞行员守法反被处理,这让唐勇感到非常困惑。“结果是,海航变本加厉,飞行员超时飞行成了家常便饭。” “我辞职的主要原因就是超时飞行。”冯向东是海航的一名飞行教员,也是海航系近40名辞职飞行员中“职务最高”的一位飞行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我的飞行记录中,仅2007年就出现多次超时飞行。” 记者查看冯向东的飞行记录(由海航打印):2007年5月17日至5月28日,连续12天飞行;2007年6月1日至6月8日,连续9天飞行;2007年7月1日至7月7日,连续8天飞行;2007年7月11日至7月20日,连续10天飞行。 “对于超时飞行我们反映了很多次了,一句话‘公司需要,克服一下吧’,就这样打发我们了。”冯向东两手一滩,满脸的无奈,“人不可能累死,但可能被气死,这么辛苦还不开心,我就不干了。” “海航辞职的飞行员个个都超时飞行。”有“中国航空案第一律师”之称的张起淮,代理了海航众多飞行员辞职案,“每个辞职飞行员,人人都有超时飞行记录,个个都对超时飞行后怕。海航承认超时飞行,但狡辩说,超时飞行都是由天气原因造成的,天气原因超时飞行不违规。我当即宣读了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并且讲述了一个真的故事:一次美国联航公司的飞行员在执行国际航班时,由于遇到雷雨延误后,飞行到全部航程的一半距离时,就降落在途中的一个机场,等待前来接替继续飞行的人员。当机长离开驾驶舱前,向旅客广播致歉说:十分抱歉地告诉大家,由于我们的连续飞行的时限已到,为了大家的安全将由前来接替我们的机组完成后面的飞行。座舱内顿时响起了一片掌声。” “因为连续飞,我的后背、肩胛,一疼就是半年。”曲良琦抱怨道。曲也是海航机长,今年42岁,去年8月24日向海航提出辞职。“我们太累了,除了忍受超时飞行,还得承受没有假期的生活。海航的机长都在超时飞行,谁还敢坐海航的飞机?” 那么,海航安排飞行员超时飞行,明显违反《民用航空法》规定,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规定了两档处罚,一是超时飞行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海航负责人以渎职犯罪论处;二是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譬如,可以参照强迫他人劳动的条款。”张律师分析说,“超时飞行会导致飞行员的大脑皮层的反应减慢,这对飞机这种高精密集中操纵的工具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安全隐患。海航的做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科学。” 针对飞行安全,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曾三令五申:“用制度维护稳定,用制度保证安全。对超时飞行,要严肃处理。” 3月31日,记者致电民航总局,总局相关人士认为,“超时飞行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年民航总局将开展10项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百姓乘机安全。整治范围就包括飞行员和飞机维修人员超时工作、飞机停场时间不足等问题。目前,总局对超时飞行的处罚,一般是将削减航空公司的航班,但力度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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