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强化海权须优先发展深海核动力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7:23 光明网-光明日报
专家:中国强化海权须优先发展深海核动力武器
资料图:中国海军核攻击潜艇官兵受阅

  编者按 上一期本栏讨论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制海权问题,本期继续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战略问题研究中心张文木教授就我国海权实践的特征和世界新军事变革条件下我国海上战略力量的发展方向发表看法。

  海权的彻底实现系于祖国的完全统一

  主持人:我国目前海权实践的特征是什么?

  张文木:我国海权随中国主权同生,而中国意识到并力求捍卫、强化中国海权的努力却起步不久。我国目前的海权实践处在捍卫其合法的海洋权利的阶段。比如我国统一台湾和中国海区其他属于中国主权范围的岛屿,这是中国海权实践的重要内容,但这只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及其相关海洋权利,建设对这些地区的海上利益的海上保护力量的实践,而不是追求霸权意义的海洋权力的实践。我国的海上力量,属于国家主权中的自卫权的范畴。因此,我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

  主持人:但光有法律而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要使法理上属于中国的海洋权利事实上属于中国,我国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

  张文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海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就其“权利”部分而言,包括实现我国“海洋权利”和“海洋权益”两部分。前者包括国际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和国际法认可的主权国家享有的各项海洋权利。这部分权利随国际海洋法的变化而缓慢演化,比较确定。后者包括由海洋权利产生的各种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这部分权利随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属于海权中变化较大的部分。不同的国家依据国际海洋法享受着同种的海洋权利,但据有同一海洋权利的主权国家由于其经济、政治、文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得到的海洋权益却不同。步入市场经济国家的我国已成为与世界发生广泛联系的国家,其海洋权益泛布于世界并随我国经济总量的扩大而持续扩大;与此同时,我国实现其海权的内部需求动力和外部压力也在同时增大。这是我国海权与世界其他国家海权实践的共性方面。

  主持人:共性寓于个性,那么,我国海权个性特征何在?

  张文木:第一,国家统一进程与国家海权的实现进程相一致。目前的中国是一个尚未完全实现统一的国家,而这些尚未统一的地区又多集中在东部中国海区。这些地区既是中国领土,又是在实现中国海权中具有战略意义的海上支点。能否实现我国的统一,是关系到能否实现我国海权的关键步骤。实现国家统一进程与实现国家海权进程的统一,既是我国海权的特点,也是我国海权的优点,它决定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的海权实践的正当性和正义性。第二,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我国海权属有限海权的特点。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容型的国家,在地理上一面环海、三面临陆。由于三面陆上的安全压力使我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发展出了强大的陆军而非海军力量。同样,这种地缘政治的特点和上述我国海权的特点,又决定了我国海权在实践中不需要追求世界性的海上权力。我国海权是有限海权,它不超出主权和国际海洋法确定的我国海洋权利范围,海军力量发展不超出自卫范围。第三,我国海上军事力量发展是远期战略的有限性与近期策略上的无限性的统一。中国人对海洋战略利益的认识是从鸦片战争、甲午海战失败后开始的,而从经济全球化视角认识海权却是在

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进程中开始的。在古代世界,由于不具备远航动力技术,因此东部大海反倒成了保护我国东疆安全的自然屏障。鸦片战争、甲午战争及抗日战争初期的海上失败,也只是使国人从“边防”的角度认识海权的意义。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的20多年间,我国经济已深深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对国际市场和资源产生了日益深厚的依存关系。鉴于此,我国需要发展出在全球范围得以保护其海外利益的海军力量,并随我国海外利益的扩大而扩展。这种扩展进程是无限的,但其性质却不超出自卫的限度。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5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