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5月9日报道 据日本《每日新闻》5月8日报道,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安倍首相拟在月底前发布有关修改宪法解释和相关法律的“政府方针”。据本报获悉,“政府方针”草案将必须应对的事态分成三类,并分别列举了2—4种具体案例。这三类分别是“必须武力应对的事态”、“不行使武力的国际合作等”、“应对尚未发展成武力攻击的侵害”。安倍首相力争修改自卫队法等至少18项法律和协定。
草案在一开始便指出,“领土等问题导致了亚太地区局势的紧张”,由于无法行使集体自卫权,“原有的宪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
有关集体自卫权的具体案例被归类在“必须武力应对的事态”当中。草案指出,一旦日本近邻发动武力攻击,如果放任可疑船只经日本周边前往攻击的国家,就会造成“战祸波及我国”。在此前提下,“为了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日本必须为美国和受害国提供援助,尽早阻止(攻击国的)企图”。
草案解释说,一旦美国在受到武力攻击时要求日本提供舰艇防护、临时检查和拦截弹道导弹等方面的军事援助,“如果不能提供援助,日美就会丧失信赖关系,在我国发生不测时,也就无法保护我国的国民”。
草案指出,为确保石油运输等海上生命线而进行扫雷活动,对于日本经济和国民生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不行使武力的国际合作等”列举了为援救远方的外国部队和平民而使用武器的具体案例。由于担心有违宪法禁止行使武力的原则,目前还不允许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武器。
草案还主张在“应对尚未发展成武力攻击的侵害”(灰色事态)时放宽自卫队使用武器和实施海上警备行动的条件。
草案指出,为应对这些事态,政府有必要修改自卫队法、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周边事态法、武力攻击事态应对法等至少18项法律和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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